• 锋语者
  • 季锋
  • 2956字
  • 2025-02-24 15:59:09

让儿童的作文更儿童

引子——

在一次语文听课活动中,一位老师执教苏教版五年级的一篇课文《我和祖父的园子》,课文末尾说作者玩累了之后,在园子里睡着了。结合教材内容,老师设计了一个续写:当作者醒了之后又会发生什么有趣的事情呢?整整五分钟的时间,能写出来的学生不多,写出彩的学生更是寥寥。结果这位老师大汗淋漓,草草收场。

无独有偶,也是在一次区级教研活动中,听到一位三年级的老师指导学生描写“连续动作”,当时他让学生创作的是“开瓶盖”。尽管他使出浑身解数,费了半天口舌,还组织学生观察了一位同学事先录好的视频资料,可惜还是没有将这次习作指导到位,除了个别学生写得像点样子之外,大多数学生语言匮乏干涩,课堂教学效果并不理想。

为什么会出现两位老师上课时的尴尬场面呢?原因非常简单,他们忽略了习作创作的重要因素——儿童本身。两位老师都是想当然地认为只要给学生出了题目,又进行了指导,学生就能写出来,谈何容易?只有把学生本身当作是习作的一部分,真正设身处地地为他们量身打造习作话题,唤醒生活体验的画面,才能真正做到以人为本,真正让儿童成为习作的主人。因此,以儿童为根本是教师进行习作指导的核心理念。儿童是主体,以儿童当下的现实生活和可能发生的生活作为自己的教学依据,从而才能让我们的教学充实着儿童精神的底蕴和文化构造,体现着为儿童而教的教学理念。

一、用“童眼”观察世界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 版中提出:“写作是运用语言文字进行表达和交流的重要方式,是认识世界、认识自我、创造性表述的过程。”

观察,毋庸置疑是习作的前提和基础。学生在观察的同时会将一个表现通过操作分为分解、组合与想象三个过程方式,来完成自己的习作。如写一只小兔子,要通过观察,将兔子的表象分解为兔子的耳朵、眼睛、躯干、尾巴、足等,然后将静止的兔子与吃饭、活动等不同状态下的兔子加以观察和联系,从而对多种表象进行融合并加以创造的过程。这些看上去很简单,但是操作起来要用到多种感官、智慧和技能。因此,作为教师,要让孩子拥有习作的安全感,用自己的眼光、自己的角度、自己的方式、自己的感官来感受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从而给自己带来独特的体验。

全国著名特级教师教师宋运来先生在他的童漫作文实践课上有这样一个片段:宋老师在黑板上画了一弯月亮,问同学们看到了什么?“我看到了月亮”,“我看到了弯弯的月亮”,“我看到了弯弯的月亮挂在天上”……在宋老师的指导下,同学们越说越具体了。随着宋老师继续画(一只回头往后看的小鸟、一只流着眼泪的小鸟、山坡上许许多多光秃秃的树桩……)宋老师一边画,一边引导学生观察、交流……当观察完之后,一篇关于“美丽家园消失了”、关于“小鸟的眼泪”的文章也就出炉了。

从儿童的视角导入,从儿童天性代入,从儿童的认知切入,这是宋特童漫作文带来非凡效果的重要原因。这样的教学设计让儿童与周围的世界建立起了联系,让儿童与现实世界发生了联动的内容。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无论唐代的大诗人,亦或是明代的旅行家,若没有“行走四方”的精神,是无法写出优秀的文学作品来的。小学生的思维方式往往是以形象思维为主,要用较为抽象的方式进行表达,如果教师要求过高,没有切实用童眼去观察世界,我们就很难发现,其实每一个儿童的世界本身就是一个空间巨大、资源丰富的习作宝库。

二、用“童心”表达情感

写作心理学家阿德斯坦因和皮尔凡将写作划分为写前阶段、写作阶段、重写阶段。而看上去比较简单的写作阶段,却是实实在在需要儿童用自己的心灵去表达内心真情实感的。

笔者曾经听到过这样一个案例:一个四年级的学生根据老师的命题作文要求创作了一篇《我的理想》,原文如下——“阿爹没有走的时候,他对我说你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将来长大了做一个科学家。阿妈却要我长大了做一个警察,这样我就什么都不怕了。我不想做科学家,也不想做警察,我的理想是做一条狗,天天守在家门口。因为阿妈胆小、怕鬼,我也怕。但阿妈说狗不怕鬼,所以我要做条狗,这样阿妈和我就都不怕了……”当这样一篇文章摆在教师的面前,分数是可想而知的,老师还不忘写下这样一句评语:“这就是你的理想?”

《现代汉语词典》对于“理想”一词的解释:“一是对于未来事物的想象或者希望(多指有根据的合理的,跟空想、幻想不同);二是符合希望的。”通过解释我们知道学生的这个理想虽然不能实现,但儿童自己认为作为一条狗可以保护自己和妈妈,这是一个非常适合自己的理想,表达了自己一种迫切的情感需要,这样的文章是真情实感的表达,符合《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 版的要求:“让学生易于动笔,乐于表达,应引导学生关注现实,热爱生活,积极向上,表达真情实感。”

当然,随着学生年龄的增长,社会阅历的提升,也要逐渐学会抓住写作素材进行合理的立意与构思,并在形成一定习作思路之后,进行习作的起草工作,并通过逐步完善,从而对自己的习作进行加工、处理,确保自己的文章在饱含丰富的情感的同时,也能展现其良好的语文素养。

三、用“童法”评价习作

学生完成习作之后,教师总是设法进行习作评价。从专业的角度上说,这是教师对于涉及学生习作的各种因素和现象做出的价值评判,多以作文的等级、分数或者评语的形式表现。作文评价无论对于学习写作的学生,还是对于教授写作的教师来说都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儿童作文概念是抽象的,但是对于每一个习作创作的个体而言是非常具体的。不同的智力水平、心理特征、知识积淀、家庭背景和个人努力程度,决定了他们的习作态度、水平和过程的差异,因此笔者强调教师要以“儿童的方式”评价习作。

传统评价“读”出来。传统的习作评价方式是老师、学生用声音的媒介把作文读出来。随着课程改革的深入,很多老师在读作文评价上也别具匠心,甚至邀请学生的父母代表来读孩子的作文进行展示。这种评价对象发生的变化不但让学生在身心体验方面得到发展,与此同时,还能让更多的专业人士参与到儿童的习作评价工作中来。平面评价“展”出来。能够看到自己的文章在一定的平面范围内展示出来,对于一个孩子来说那是多么高兴的一件事情。于是,在报刊上发表,在班级日报上发表,在教室橱窗上发表……随着各种期刊、杂志、报纸小记者活动的逐渐丰富,这样的评价展示将愈加促进儿童进行习作创作的热情。网络评价“赞”出来。“老师,如果我的这篇文章写得好,你能发在你的微信圈里吗?”这是前一段时间我班上的一个习作小达人和我提出的申请。“没有问题啊!

不要说微信圈,我的博客,学校的微信圈,我都给你放上去。”事实证明,每个人都有期待被别人“点赞”的心理,而网络平台为学生的习作展示又打开了一扇窗。习作是学生的劳动成果,一次习作的评分不是重点,学生及其习作能力的提升,才是习作教学需要关注的焦点。研究表明,80% 以上的作文评价只关注习作文本,而不涉及习作的主体及习作活动,因此学生拿到作文本只看分数,但是对于教师的眉批与总批并不关心。作为教师务必要注重评价过程的开放和多元,才能让习作真正属于儿童。

结语:儿童是习作的起点,也是习作的重点,更是习作的未来。习作是儿童语文素养的综合体现,同时,“习作”姓“习”,是儿童调用自己的认知水平在老师指导下练笔的学习与训练,作为教师就要尊重儿童的感受。呵护儿童稚嫩的思想,用儿童的视野来考量儿童的作文。

此文发表于《写作》2015 年第2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