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围绕“省议会”的斗争

甘肃之设有“民意”机关,始于清末宣统元年,初设省咨议局。甘肃省议会成立于民国元年,它基本是在咨议局名存实亡之后重新筹组,省议会的成员大部分为地方精英,他们希望通过议会参与政治,但临时省议会议长李镜清被刺,事后也不了了之,无一不反映出地方军事实力派的高压态势,而与之相比地方精英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省议会与省行政当局之间更多的则是合作与妥协。

1.临时省议会时期

辛亥革命后,1912年3月15日甘肃承认共和,同月19日省当局宣布共和后,甘肃省各州县旅兰人士倡议组织临时省议会,经过一再协商,于3月下旬在文庙召开成立大会。票选李镜清为议长,刘尔炘、张林焱为副议长。[53]议员共四十余人,有周务学、刘光祖、马福祥、邓隆、王之佐、水梓、孙炳元、邓宗、卢应麟、练克勋、柴桂芬、赵闰琴、史廷琥、刘希曾、聂守仁、李象贤、王毗、原志炯、石林焱、吕钟、王振鹏、何念忠、赵廷桢、蓝鸿藻、董国璜、李步瀛、刘开基、朱谟、薛溉、李坤培、谭文炳、公睪望、慕寿祺、石璠、马继祖、王宅中、姜继、文华国、周化南、任瑞琳等人。[54]议员在年龄分布上以中青年为主,[55]临时省议会的诸位议员,受过近代新式教育的13人,约占31%;有任职经历的25 人,约占59.5%(其中官吏21人,占50%;从事教育工作的4 人,占9.5%)。虽然接受过新式教育的议员不足三分之一,但在议会中亦是一支不可轻视的力量。[56]

临时省议会成立后,首先咨请都督赵惟熙迅速调回攻陕各路甘军,在议长李镜清坚持下和平解决了黄钺在天水独立问题,调处了省城炮兵哗变问题。在3月至6月这4个月时间内,议会向督署提出的比较重要的建议案有:(1)为消弭战祸,联络回汉感情起见,建议维护回族宗教,取消前清对甘肃回民一切禁令,回汉处于平等地位,并保留回族风俗习惯。(2)在法政学堂设立宪政研究会,延聘深通政法人员,讲解各国宪政情况及民国政体,官绅皆可入会听讲,每日讲三四小时,一月毕业,并给证书。(3)选派汉回大绅中之有重望者,给资出洋考察,俾多了解世界潮流,庶知人群一体,永弭仇杀之祸。考察地区,先以美国、日本为宜。(4)要求北京政府,转商各省,继续协解本省百万或百五十万,作为临时补助,一俟大局平定,即将常年政费提出预算交议会讨论确定,再为要求长年补助。(5)建议继续办理务州县城防团练,保卫地方治安。(6)建议筹办日报,启迪文化。

李镜清在主持临时省议会不久,由于不讲方式方法,在许多问题上与都督赵惟熙形成对立局面,遇事辄有摩擦,引起妒忌,于是赵从各方面挑拨回汉感情,造成回军首领马安良对李镜清的仇恨,演成回军干涉议会开会等事件的发生。最后李镜清被迫离兰,返回原籍狄道(临洮),在同年7月17日夜,被回军派人刺杀于家中。此案发生后,全省闻讯震惊。议员们人人自危,纷纷离省躲避,议会陷于停顿状态。一时社会议论纷纷,对马安良颇多责言。而马安良对各方舆论亦有所闻,为了缓和情势,于是在8月某日,特邀请旅省各县正绅(多为省议员)谈话。马安良乃大谈共和国家立法、司法、行政三权之重要性,对临时省议会之久不活动,故表关怀;对李议长之死,认为“未能得各界之同情”。最后马安良提议召集在省各议员重行开会,商讨一切问题。与会者多赞同其意见,于是临时省议会又重行组织;推张林焱为议长,慕寿祺为副议长,议员有:王廷翰、马维麟、王振鹏、文华国、马继祖、何念忠、练克勋、卢应麟、朱谋、吕钟、效维国、张济川、彭怀智等,此即一般所谓第二次临时省议会时期。

第二次临时省议会组成后,历时仅有半载,在会议期间的各议案,以请愿案和督署交议案较多,比较重要的,在请愿案方面,如提督马安良先后上请愿书于省议会:一请收毛皮场税,以阻止洋行垄断甘肃皮毛案,此案实行后,每年给地方增加皮毛税一百万元有零。二请愿停发甘青各寺院喇嘛口粮、衣单,以减轻地方负担案(当时兰州府属有喇嘛僧人五百一十名,岁支口粮入官九十一石多;凉州府、西宁府、安西州永宁桥湾庙共有喇嘛六千三百二十名,岁支口粮一万零五十三石,衣单银六百五十二两,香火银六百五十两;青海各王台吉共喇嘛三十名,岁支俸银九千二百两)。在督署交议案方面,如一“调和回族宗教,实行回汉通婚案”。理由是认为实现回汉通婚,“为从根本上解决甘肃回汉猜嫌,解决回汉仇杀之妙策”。议会讨论后,赞同通过,咨复试行。二“商借比国外债,以解决地方财政困难问题案”。理由是根据比利时矿物化验师贺尔慈函,以甘肃财政困乏,实业停办,情愿代借比款,自二十万至数百万,并承包修铁路、伙办淘金、炼铜各厂之意见。

赵维熙在咨文中认为:“甘肃在前清时代,本为受协省分,岁入协款百余万。然自举办新政以来,已属竭蹶不堪;顾此失彼。去秋室兴产税收顿减,协饷全停,加以兵队增多,需饷倍蓰,库储如洗,挹注无从,近中央虽允拨五十万两,但以之解救目前犹虞不济,况尚须归还去岁承借之巨款耶(指解决炮兵哗变问题时所借军饷三十万两)。倘不另筹他法,不惟机关僻滞,百务废弛,饥军环饲,哗溃堪虞。为今之计非借款无以救燃眉,非振兴实业无以图善后。查借款修路,集资开矿均为万国通行之公例,似不必因噎废食也。本都督为统筹甘肃全局起见,因时制宜,自当通融办理。刻下铁路矿务尚可稍作缓图,惟举债一端,则有万不能不先行提议者。今特将该化验师原函咨送查阅,希即提出议案,共同核酌,以维现状,而济时艰。”临时省议会对此案采慎重态度,经过三读,详细审查,最后作出决议:“贪用外债,即放弃主权。中国历来押借外债,往往失败,前鉴不远,何忍蹈兹覆辙,坚决不予承认,咨复查照。”[57]

1913年2月,赵惟熙利用春节过年,议员多半回籍,临时议会准备结束之际,又与比利时化验师贺尔慈重提前事,私立借具草约合同。其合同主要内容是:“比国政府借给甘肃政府一百万元,甘肃政府以黄河沿岸麸金抵摊,地段是由西宁碾伯县起点至宁夏石咀山,长一千六百余华里。”驻京甘肃省参议院议员田骏丰闻讯后,即致函慕寿祺副议长询问,并请交涉阻止。慕寿祺即据函向赵惟熙提出质询,赵置之未理。慕寿祺又根据前清工商部旧章(当时新章尚未颁行)中“凡洋商包办矿产或合资开采必须绘图贴说单,审慎周详,事呈由外务部核准方许试办,外省不得私立合同”之规定,二次向赵惟熙提出质问,赵仍置若罔闻。在慕寿祺副议长以“垦殖协会将在甘肃筹办开矿”为理由的第三次质问提出后,赵惟熙始复函云,“此事既发起于各主管衙门,刻下公事既未出现,弟即无从签字,将来决议之权在贵会,执行之责在鄙人,且事关交涉,尚须质之于中央政府,非一二人之私见所能独断独行也”。至此,借外债案始被否决。

此外,临时省议会在最后阶段,通过的议员提案比较重要的有:一是咨请督署限期驱逐蔡大愚出甘肃境,勒令回四川原籍,理由是以其“在一次欢迎会中,宣讲列宁学说,倡言共产公妻”。这个提案,当时都督以颜面所碍,未便执行而作罢。一是弹劾何奏篪案。赵惟熙以乡谊关系任命何奏篪代理甘肃布政使。何任职后,卖官鬻缺,报效赵督。办法是“令甘肃候补人员先行报效而后挂牌”。弹劾结果,未生任何效果。反而加深政府与议会间的裂痕。另一案是建议在1921年年底停办全省各州县驿站案。此案得到执行,所有公文一律交邮局寄发,全年节省开支计银一十四万三千四百余两。

2.各届省议会时期

1913年3月,甘肃省第一届省议会成立,这是根据当时北京政府内务部颁布的法令组织的。甘肃省议员规定为五十六名,由全省十二个选举区的选民选出初选当选人然后进行复选产生的。在第一次大会上,投票选举阎士璘(陇西)为议长,杨思(会宁)、赵守愚(徽县)为副议长。以议员籍贯而言,天水最多,共计九人,皋兰、张掖次之,各为五人,靖远、陇西、武威各为四人,其他各县,有两名者,亦有一名者,许多县一名都未有。正式省议会成立后,由于当时政乱兵骄,议会作用,发挥甚微。第一期常年会自3月开始,7月闭会,到同年10月,因袁世凯准备帝制自为,为欲解散国会及各省议会,先令省都督转巡警厅追缴省议会议员中国国民党党员证书。甘肃省议员五十六人中,属于共和党者仅有八人,其余四十八人均为国民党员。将证书送缴督署后,议员资格形同取消,省议员开会不足法定人数,会遂停止。到1914年2月,省议员隶属进步党者(此时共和党改名进步党),亦渐自解散。同年3月,袁世凯又以各省省议会成立以来,或因地方事变牵涉嫌疑,或因党派纷争,鲜有成效。通令各省省议会一律解散,所有一切行政事务由各该省行政长负完全责任,统候厘定地方制度时再行折中定制,俾利推行。张广建奉令后。即宣布解散省议会。到袁世凯死后,国内情况有了新的变化。1916年10月,第一届省议会恢复,召集第二期常年会,12月闭会。1917年5月,召集第一次临时会,6月闭会。11月又召开第三期常年会,到次年元月闭会。

1918年10月,第二届省议会改选成立,即开第二期常年会,在首次会上选王世相(皋兰)为议长,王友曾(秦安)、王之佐(张掖)为副议长。议员仍为五十六人,仍以天水籍者为最多,共计七人,其次是狄道、皋兰、武威、伏羌(今甘谷)均为三人,静宁、西宁、镇番(今民勤)等五县为二人,华亭等二十五县为一人,其余三十多县均无一人。本届议员任期为三年:先后召集了三期常年会,第一期在同年12月闭会,二三两期,均在以后两年(1919—1920)的9月至11月召集。在本届议会里,突出的议案不多。有些有关加重人民负担的重要问题;政府亦不送议会审议,即命令进行。如1919年9月,省财政厅发行七厘短期公债券兰平银八十万两,事前未送省议会审议,即按县分配。各县认为是一种派款,未向大商富户劝募,全向普遍人民摊派。在摊派过程中,各县又任意增加,雷厉风行,且多假劣绅之手,弊端百出,不数月全省竟收解二百万两,浮收之数,更难估计。像这样重大事件,省议会尚不能过问,其他更可以想见。

1921年10月,第三届省议会改选成立。在第一期常年会集会时,选杨思(会宁)为议长,慕寿祺(镇原)、周之翰(武威)为副议长。本届议员的分布情况,仍不普遍,除皋兰、狄道、秦安三县连同补选者各有四人外,陇西、镇原、天水、山丹、伏羌等五县各有三人,靖远、榆中、导河(今临夏)、武都、武威、酒泉、西宁、张掖、宁县九县各有二人,庆阳等十六县各一人,仍有四十多县无议员。在第一期常年会中,曾咨请省长公署公布县、市自治法案,在省城设立自治筹备处,由筹款局月拨经费一千元,筹办各县自治,先令各道、县设自治讲习所与地方自治协进会。

1922年4月,省议会参照陕西省参事会组织条例,开始筹组甘肃省参事会,以省长为主席,设参事十二人,半数由省议会票选,半数由省长就厅、道各员中委任三人,由地方士绅中聘任三人。参事会于同年5月正式成立,其主要职权为:筹划关于省地方应行兴革及一切行政事宜;筹划整理省有之不动产营造物、公共设备及其财产事项;审议省长提交省议会之预算、决算案及其他交议案;审议省议会建议案之可否执行;审议省长答复省议会之质问案;受省长之委托出席省议会,说明提案之旨趣或陈述意见;处理各级自治之纷争及疑难事项;审议省议会之决议案及执行方法;对于国家行政的建议及答复省长之咨询;其他依法令未规定归中央管理之省地方各事项。同年5月,省议会开临时会,因反对督军陆洪涛开禁种烟等案,演成议会与政府之大分裂。不久,潘龄皋以甘肃禁烟大员而继任甘肃省长。在省议会开会期间,因非法逮捕议员问题发生,全体议员向潘提出质问案,请潘氏莅会答复,而潘既不到会,又不答复,乃激起议员公愤,遂酿成由议长杨思率领议员集体闯进省署质问。由于卫兵拒挡,引起冲突,杨思不畏威胁,坚持不退,以致议员数人被殴受伤,惹起很大风潮。事息后,潘氏已不能安于其位,托辞离甘。议长杨思不久亦辞职。之后,议长又经过两度补选,先补选张维为议长,田玉丰为副议长,后又补选狄世襄为议长。

甘肃省议会的工作情况,可以从《甘肃省议会议决民国十年度地方岁入岁出预算书》中管窥一二。民国十年度甘肃地方预算由省公署送交甘肃省议会,“顾念民国之建设也已十年,省议会之成立也已三届,而所谓地方预算者或未交议、或交而未议、或议而未成立,至今欲仅求一形式完备之预算而不可得”[58]。“兹谨将审查修正之案附以说明,提请议决非必曰会计之是当也,而要之甘肃地方预算之成立自民国十年度始。”具体预算见附录一。

省议会最终确认“综计本年度地方预算收入,凡八十四万五千三百三十八元。内租税二十七万八千九百七十七元,官业收入二万四千三百七十三元,杂捐四十九万六千九百二十元,杂收入二万四千五百一十八元。原册列入者三十三万二千八百六十八元,原列国家收入令改列者四十七万三千元,原漏列令补行列入者三万九千四百七十元”。

“综计本年度地方预算支出,凡八十二万一千六百四十二元。经常支出六十七万二千一百五十二元,内务部费一十六万五千九百五十三元,财政费二万七千九百五十六元,教育费四十二万八千四百九十八元,农商费四万九千七百三十五元。临时支出一十四万九千五百元,内财政费一十四万八千五百元,教育费一千元。又设教育第二预备金二万三千六百九十六元,共编入支出者八十四万五千二百三十八元。”[59]“原案经常支出及追加之款合六十七万二千四百六十九元,令定支出六十七万二千一百四十二元。表面似无甚出入也,而令支数内有财政费二万七千九百五十六元,有警察厅未列补助费一万四千九百二十元,有各校预备金二万零八百九十二元,皆原案之所无也。出入相较,则视原案减五万余元。原案临时支出一十六万二千一百七十三元,令定支出一十四万九千五百元。表面亦似无甚出入也,而令支数内有公债本息一十四万八千五百元,此应由财厅负筹还之责者也。出入相较,则视原案减一十六万余元。”[60]详细见附录二。

1924年4月,省议会派副议长慕寿祺列席北京参议院会议,常驻京,曾为争取给甘肃分配英国庚子赔款事,奔走活动。同年10月省参事会裁撤,11月以省议会尚未改选,仍继续开常年会,到1925年冬国民军入甘后,省议会仍有活动,如咨请省政府选派甘肃中学毕业生出洋学习航空技术,并建议购买新式飞机,规划航线等案,均被刘郁芬认为是“不急之务”而搁置。1927年3月,省议会被宣布解散,案卷交公安局保管,会址由国民党甘肃省党部占据。前后活动十余年之所谓甘肃民意机关——省议会,至此遂告结束。[61]

李镜清去世,家乡临洮于1946年为其建专祠,水梓有诗[62]

公本陇上奇男子,治农巴蜀首屈指。

辛壬之交鼎革兴,倡议自治回陇坻。

西北共和初告成,群龙无首皇皇尔。

公以单骑入兰山,万民闻之皆欢喜。

民意机关建临时,公主议坛率多士。

恤民除弊扬仁风,排难解纷持公理。

十万大军东止戈,秦陇一家方和敉,

抚绥变兵固金城,取消独立保天水。

都府用人失公平,公益会中纷议起,

大会弹章甫告发,鬼蜮阴谋勾结始;

武人干政停议坛,仗马寒蝉众口止。

杀机已动公之言,无何公亦归乡里。

兴隆山下我逍遥,东岳台上梦魂里:

公言彼何能害余?惊醒五更叹不已,

有人窗前报讯来,下楼觅人人杳矣。

月夜潜逃走长安,我虽得生公竟死!

三十七年岁月深,如公壮烈谁堪比?

公之贤名有口碑,公之勋业垂青史。

我闻洮阴新祠成,整笔直书泪满纸。

陇上从古多闻人,惟公合称奇男子。

此诗可谓李镜清一生之写照,亦反映了地方精英在民初甘肃民主制度建设中的贡献及惊心动魄的遭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