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各参与方

从供应链金融体系中的参与主体来看,传统供应链金融大致包括以下四类主体:资金的需求主体,即供应链上的生产和销售企业;资金的供给主体,主要是商业银行和金融公司,有的国家还包括开发性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支持型机构,包括物流公司、仓储公司、担保物权登记机构、保险公司等;监管机构,各国的银行业务监管机构设置不一而足,在我国,之前主要是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保监会),现指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驻机构。

本书将供应链金融参与方抽象为三方,各方通过供应链产品及数据发生关联。

资金提供方:直接提供贷款产品的企业或机构,一般情况下是指金融企业或机构,包括商业银行、金融公司、类金融机构等,也可以是其他非金融行业的、提供贷款的企业或机构,后文将这类实体统称为金融企业。

场景主导方: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核心企业为供应链金融贷款产品提供供应链场景以及关键的供应链数据。由于核心企业在一个供应链中处于中心位置,对合作企业具有一定的控制力,因此它还可以向金融企业提供运营协助。

资金需求方:有贷款需求、使用贷款产品的企业,由于本书所述的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形态为供应链金融贷款产品,不涉及项目型贷款,因此本书的资金需求方特指供应链场景中使用贷款产品的中小微企业,它们也是核心企业的合作企业。为了方便,后文将这些企业统称为合作企业或客户企业。

尽管实际工作中可能存在一些其他机构,例如,监管机构、保险公司、政府或其他机构等,但它们通常通过对上述三方中的一方或两方施加影响来参与供应链金融,而非直接参与供应链产品运作。例如,政府会出于扶持产业的考虑,颁布相关政策,通过其他金融机构对种植业等农业的贷款进行贴息或提供低息的再贷款。在这一过程中,政府的政策是先作用于金融企业,再由金融企业降低产品利率,给客户优惠,政府并未直接介入金融贷款产品的具体操作。因此,本书将这些外围机构的影响作为金融企业运作过程中的因素进行讨论,而不单独将其视为参与方。

供应链金融的各参与方之间的合作关系、信息流向关系及资金流向关系参考图1-1、图1-2、图1-3。当然,三方关系可能会根据实际项目进行细微调整,例如,核心企业可能会作为中转站,先收集合作企业的贷款申请然后提交给金融企业;金融企业也可能不支付核心企业相关费用等。

图1-1 各参与方合作关系图

图1-2 各参与方信息流向关系图

图1-3 各参与方资金流向关系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