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初见傻妞

六月的午后,蝉鸣像被拧开的水龙头,在老北京胡同的槐树上嘶嘶作响。林萧攥着手里那张磨得边角发毛的地图,额角的汗珠顺着下颌线滚进领口,黏得衬衫后背一片湿痕。他原是冲着护国寺的豆汁儿来的,却在拐进烟袋斜街时,被前方街口炸开的一团土黄色怪雾惊得钉在原地。

那雾团足有两层楼高下,卷着枯枝败叶和一股子硫磺味,在柏油马路上打着旋儿。雾中隐约能看见青面獠牙的轮廓,指甲长如镰刀,每挥一下就掀起一阵飞沙走石——赫然是《西游记》里记载的黄风怪!林萧的心脏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攥紧,指节因为用力捏着地图而泛白。他不是第一次穿越到影视世界,但直面妖怪还是头一遭。喉结上下滚动着,他悄悄往身后的糖葫芦摊挪了半步,目光快速扫过手腕上那道若隐若现的银色纹路——那是连接主世界的通道,只要心念一动就能脱身。

“让一让!让一让啊!”

尖锐的呼喊声像针一样刺破混乱。林萧猛地回神,只见人群如潮水般向两侧退开,几个拎着菜篮子的大妈拽着孙子往墙根躲,卖鞋垫的老汉手忙脚乱地收着摊子,竹筐里的鞋垫撒了一地。他下意识地踮起脚尖,透过攒动的人头望向雾团中央,忽然瞳孔一缩——那个挤在人群前排、穿着洗得发白的蓝色衬衫的年轻人,不正是《魔幻手机》里的主角陆小千吗?

陆小千此刻正仰着头,眉头拧成个疙瘩,鼻梁上架着的黑框眼镜滑到了鼻尖,他却浑然不觉,只是盯着黄风怪挥舞的利爪,嘴唇紧张地抿成一条线。林萧心里咯噔一下:按剧情,傻妞应该马上就要从天而降了。可看陆小千这副模样,显然还没拿到手机,否则早该被黄风怪追得满街跑了。

人群推搡着,林萧感觉后背被人撞了一下,差点栽进前面的人堆里。他骂了句“卧槽”,却顾不上发火,像条泥鳅似的左躲右闪,鞋底在被晒得发软的柏油路上蹭出沙沙的声响。好不容易挤到陆小千身边时,他已经喘得上气不接下气,额前的碎发全被汗水粘在了脑门上。

“兄弟,”林萧扯了扯陆小千的袖子,故意让声音显得热情又无害,“你包拉链开了,小心丢东西。”

陆小千猛地回头,镜片后的眼睛里还带着惊魂未定的茫然。他穿着一件蓝白条纹的旧T恤,领口洗得有些变形,背着一个双肩包,拉链果然虚虚地挂在扣环上。阳光透过槐树叶的缝隙落在他脸上,能看见细密的绒毛和鼻尖的小雀斑,整个人透着股刚毕业大学生的青涩。当他低头看到敞开的背包时,脸色瞬间变了,手忙脚乱地去拉拉链,指尖因为紧张而有些发抖。

“谢谢!太感谢了兄弟!”陆小千抬起头,眼神里满是感激,甚至带着点劫后余生的庆幸,“里面有我的简历,要是丢了,我……”他没说下去,但喉结滚动的动作暴露了焦虑。那简历纸张边缘被反复折叠过,露出明显的毛边,显然是跑了不少招聘会。

林萧摆摆手,挤出个憨厚的笑:“嗨,小事儿,举手之劳。”他心里却在打鼓,目光时不时飘向天空。按时间算,傻妞该来了。果然,话音刚落,一声尖锐的破空声划破天际,一道白光如同流星般坠向地面!

周围的人群发出一阵惊呼,黄风怪似乎也被惊动,猛地朝白光挥出一爪。林萧瞳孔骤缩,几乎是凭着本能往前一扑——在白光即将落地的瞬间,他感觉掌心触碰到了一块冰凉滑腻的物体。低头一看,竟是个巴掌大小、通体透明的水晶娃娃,娃娃的眼睛是两颗闪烁着微光的蓝宝石,正随着呼吸般的频率轻轻起伏。

“拿到了!”林萧心脏狂跳,顾不上细看,将水晶娃娃往裤兜里一塞,转身就往人堆外挤。身后的黄风怪发出一声怒吼,卷起的气浪掀飞了路边的垃圾桶,铁皮砸在地上发出刺耳的响声。他不敢回头,只觉得后背凉飕飕的,仿佛有双眼睛正死死盯着自己。

“站住!那东西是我的!”陆小千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带着难以置信的错愕。

林萧心里一紧,脚下跑得更快。他拨开两个看热闹的大爷,眼角余光瞥见不远处三个鬼鬼祟祟的身影——矮胖的中年男人叼着牙签,旁边站着个染着黄毛的瘦高个,还有个穿花衬衫的女人正朝他这边指指点点。那不是王天霸、小武和孙飞燕吗?他们怎么也在这儿?

冷汗瞬间浸湿了林萧的后颈。他知道这三人是剧里的反派,专门觊觎傻妞的能力。要是被他们缠住,别说使用傻妞了,能不能保住都是问题。他不再犹豫,瞅准路边一辆空着的出租车,猛地拉开车门钻了进去。

“师傅,快走!”林萧喘着粗气,回头看向渐渐远去的人群,陆小千还在原地发愣,而王天霸三人已经快步跟了上来,黄毛小武甚至掏出了一把弹簧刀晃了晃。

“咋了兄弟?慌里慌张的。”出租车司机是个四十多岁的北京爷们,操着一口地道的京片子,后视镜里映出他戴着鸭舌帽的脸,眼神里带着关切。

“我被小偷盯上了,”林萧胡乱编着理由,手指紧张地抠着裤兜里的水晶娃娃,“您看能不能把我拉到派出所附近?就陆家巷那个。”

司机闻言一拍方向盘:“得嘞!您坐稳了,咱这就去!”车子猛地蹿了出去,轮胎和地面摩擦发出刺耳的声音。林萧靠在座椅上,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街景,心脏还在砰砰直跳。

出租车在车流里穿梭,司机师傅显然是个话痨,从刚才的黄风怪聊到最近的天气,又从加入世贸组织说到申奥成功。

“您说咱北京,马上就要办奥运会了,这多提气啊!”司机越说越兴奋,方向盘在他手里转得飞快,“就刚才那黄风怪,保不齐是哪个剧组拍戏呢,弄得跟真事儿似的……”

林萧心不在焉地应和着,目光落在窗外。街边的广告牌上还贴着几年前的明星海报,报亭里卖着《北京晚报》,一切都和记忆中的2006年别无二致,却又因为傻妞的存在而显得格外不真实。他摸了摸裤兜里的水晶娃娃,那冰凉的触感让他稍微安了点心。

“到了兄弟,陆家巷派出所就在前头。”司机踩下刹车,转头看向林萧,“一共十五块。”

林萧从裤兜里掏出一张红色的百元大钞——那是他从主世界带来的人民币。手指捏着钞票边缘,他心里有些忐忑:这个世界的货币体系和主世界一样吗?这张1999年版的百元大钞会不会被当成假币?

司机接过钞票,对着阳光照了照,又用手指捻了捻,点点头:“得,收您一百,找您八十五。”说着从钱箱里数出几张纸币和硬币,塞进林萧手里。

林萧接过钱,手指触碰到带着油墨味的纸币,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他推开车门,冲司机说了声“谢谢”,看着出租车汇入车流,这才长长地舒了口气。

午后的阳光暖洋洋地洒在巷口的老槐树上,几个大妈坐在小马扎上择菜,聊着家长里短。林萧找了个背阴的墙根坐下,确认四周没人注意后,才小心翼翼地从裤兜里掏出水晶娃娃。

娃娃在阳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胸口处有一个细微的指示灯正在缓慢闪烁。林萧记得剧情里说,傻妞需要充电才能启动。他找了个阳光最充足的地方,将娃娃平放在膝盖上,像守护珍宝似的盯着它。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蝉鸣依旧聒噪。约莫过了一个多小时,水晶娃娃突然发出“滴”的一声轻响,指示灯变成了常亮的绿色。紧接着,一个软糯的电子音从娃娃体内传出:“吃饭了吃饭了~”

林萧眼睛一亮,知道这是充好电了。他环顾四周,这里是条僻静的胡同,只有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和远处隐约的人声。他站起身,快步走到胡同深处,确认前后无人后,才深吸一口气,用手指轻轻点了点水晶娃娃的鼻子。

“请输入开机密码。”电子音再次响起,带着一丝机械的甜美。

林萧脑子一热,几乎是脱口而出:“我爱你!”

话音刚落,水晶娃娃突然散发出强烈的白光,刺得他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只觉得掌心一轻,再睁开眼时,手里的娃娃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亭亭玉立的女孩。

她穿着一身银色的紧身连衣裙,裙摆处有流线型的纹路,长发如墨般垂落,皮肤在阳光下白得近乎透明。最引人注目的是她那双眼睛,像盛满了星光的蓝宝石,此刻正带着一丝懵懂看着林萧,嘴角弯起一个标准的微笑:

“你好,小千哥哥,我是傻妞。”

林萧愣住了。眼前的女孩和电视剧里一模一样,精致得如同瓷娃娃,可那句“小千哥哥”却像一根刺扎进他心里。他明明截胡了陆小千的傻妞,为什么她还是默认自己是陆小千?

“我叫林萧,”他下意识地后退一步,看着傻妞那双毫无波澜的蓝眼睛,“不是你的小千哥哥。”

傻妞歪了歪头,脸上的笑容依旧标准,眼神却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困惑:“系统默认绑定对象为陆小千,检测到当前绑定者信息不符……正在重新识别。”她的额头中央浮现出一个淡蓝色的光点,像第三只眼睛般闪烁着。

林萧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他不知道傻妞的手机系统会不会排斥自己,更不知道这突如其来的变数会对剧情产生什么影响。阳光穿过胡同的缝隙,在他脚下投下斑驳的光影,远处传来大妈喊孩子回家吃饭的声音,一切都显得那么不真实。

傻妞眨了眨眼,额头上的光点消失了:“绑定者信息更新为林萧。您好,林萧哥哥,2060款手机傻妞为您服务。”她的语气依旧是机械的甜美,却多了一丝微妙的变化,仿佛真正“看”到了他。

林萧看着眼前这个来自未来的智能机器人,又想起刚才陆小千那张茫然的脸,心里五味杂陈。他成功拿到了傻妞,却也彻底改变了剧情的轨迹。

但他看着傻妞那双清澈的蓝眼睛,又看了看胡同外依旧喧嚣的世界,突然握紧了拳头。既然来了,就不能只是个旁观者。他深吸一口气,对傻妞说:“傻妞,我们做个交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