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陆小凤摊上事儿了
- 综武:我家娘子是状元
- 贫道爱烫头
- 3054字
- 2025-05-13 09:05:09
“陆小凤,我背后给你一闷棍,然后把你打包卖给大欢喜女菩萨!”
李兆廷咬牙切齿的看着陆小凤,喉咙发出狸猫护食的声音,陆小凤觉得自己成了陆小鸡,即将命丧猫爪。
大欢喜女菩萨是江湖第一肥猪,体重约莫半吨,平生有两大爱好,其一是美味炸鸡,其二是俊俏小白脸。
她时常发动麾下势力,抓捕江湖中有名的美男子,或者发布悬赏,雇佣要钱不要命的江湖散客抓捕俊男。
陆小凤这种名传江湖的浪子,送到大欢喜宫,至少有十万两酬金。
想到大欢喜女菩萨的肥硕体态,陆小凤喉咙干呕,吐得昏天黑地。
“李兆廷,你讲不讲道理?明明是你写信让我来金陵,这能怪我吗?现在这个时间,我应该在花家听琴!”
“大门不走,走墙头儿,就算司空摘星登门,他也是走大门口的!”
“真的吗?我不信!”
“要不要打个赌?”
李兆廷的声音充满诱惑。
陆小凤打个冷颤,心说是不是李兆廷和司空摘星商量好了故意做局,一旦答应赌局,立刻输的血本无归。
“不说这些了!你信上说,找我有正事儿,你这家伙有什么正事?”
“请你做个中间人,联系花家的园林工匠,把我的宅子翻修一遍。”
“这就是你抢来的宅子?”
“什么抢来的?这是买来的,这是我家祖宅,我若是做强盗之事,岂不玷辱先祖?我家老头子饶不了我!”
“翻修宅院?”
“当然!”
“装修成什么模样?”
“江南园林,宁静优雅。”
“嘶~~”
陆小凤倒吸一口凉气。
“怎么了?”
“有点麻烦。”
“你哪天没麻烦?”
“我的意思是,花家有麻烦,花家不仅是地产商,还是皇商,与朝廷有很多合作,尤其是……大通钱庄。”
“然后呢?”
“前些时日,大通钱庄最大的一家分店出现了假银票,这些假银票仿造的浑然天成,任谁也找不出破绽。”
“没破绽怎么确认是假的?”
“因为这些银票都是同号,显然出自同一块印版,若大肆刊印,怕是用不了几天,就能把大通钱庄搬空。
若是这件事闹大,周围百姓纷纷去钱庄兑换现银,再加上巨量的假银票鱼目混珠,江南花家很可能破产。
花家请我调查假银票案。
正好,你现在闲着没事儿,闲着也是闲着,不如一起去查案,我让花家派来最好的工匠,保管让你满意。
一句话,去不去?”
陆小凤诚挚邀请李兆廷。
两人相识于两年前。
陆小凤去大理游玩,想游览大理最最有名的“风花雪月”四景,然后找一家大酒楼,尽情品尝云南美味。
陆小凤机智百变,武功卓绝,是江湖中最难对付的高手,但是,陆小凤有两个破绽,从娘胎带来的破绽。
其一,晕船,陆小凤上船,就像凤雏到了落凤坡,杨家将到了两狼山,浑身酸软,从小凤凰变成落汤鸡。
其二,毒抗低,原剧情中,几乎每个单元故事,陆小凤都会中毒。
云南最有名的特色是……蘑菇!
陆小凤比较倒霉,吃的蘑菇是没有炒熟的,精神恍惚,陷入幻觉。
恰好李兆廷也在这家酒楼吃饭,看到发疯的陆小凤,猜测这货是吃了没炒熟的菌子,快速给陆小凤解毒。
两人自此成为好友。
陆小凤教李兆廷江湖经验。
李兆廷教陆小凤推理查案。
如何教?
当然是讲故事。
陆小凤讲述自己的亲身经历。
李兆廷讲述《名侦探柯南》。
在陆小凤的印象中,李兆廷的剑法未必有多么高深,比起江湖绝顶剑客有几分差距,查案却是一等一的。
此次花家出了大事,李兆廷恰好有空闲,陆小凤当然要拉他上船。
“案发地点在什么地方?”
“庐州!”
“庐州?你确定是庐州?”
李兆廷惊得合不拢嘴,庐州发生一桩大案,怎么会请陆小凤查案?
这可是庐州啊!
宋仁宗时期的庐州啊!
文曲星君的转世之身、头顶月牙的超级黑炭、庞太师全家的一生之敌、走到哪儿死到哪儿的煞星、缠缠绵绵到天涯的大宋第一名侦探、永不褪色的表情包代言人、断案时间总是精准卡点的少年包三天包拯,刚好是庐州人!
转念一想,想到了理由。
假银票之事不能闹大,否则会引起巨大恐慌,百姓纷纷去兑换现银,造成严重的挤兑,让钱庄彻底破产。
这个案子必须私下调查,悄无声息抹除痕迹,决然不能透露出去。
现如今的包拯并非手持三口御赐铡刀的开封府尹、龙图阁大学士,而是在书院读书,正在慢慢打怪练级。
除了李兆廷之外,有谁知道包拯的查案能力?从花家的角度而言,请陆小凤帮忙查案是最最便利的选择。
从陆小凤的角度而言,找李兆廷帮忙查案,是他如今最好的选择。
时间紧迫,不便多说。
冯素贞留在金陵,处理宝藏,指挥工匠修缮房屋,暂时脱不开身。
李兆廷和陆小凤吃了顿饭,快马加鞭去往庐州,傍晚时到达庐州。
两人一明一暗,各自进城。
陆小凤找了一家豪华客栈。
李兆廷去城外的寺庙上香。
根据李兆廷的记忆,假银票案是掌柜和名捕内外勾结,建造一座销金窟用于洗钱,印刷作坊是一座寺庙。
李兆廷不会盲目相信“剧情”,但顺着记忆中的线索查案,只要能抓到几条小尾巴,就能找到更多线索。
……
云间寺。
李兆廷身着锦袍,手持折扇,装扮做富家大少,在寺庙东游西逛。
知客僧表示,本寺不是景点,某些地方游客止步,请您行个方便。
李兆廷掏出一锭金子。
知客僧立刻闭嘴。
游客止步。
富家少爷不必止步。
看着李兆廷离开的背影,知客僧眼中闪过阴狠目光,外来人,有钱人,佛祖保佑,把一头大肥羊送上门。
天予不取,反受其害。
“阿弥陀佛!”
知客僧念了一声佛号。
云间寺大致分为两层。
前面是正常的寺庙,左侧文殊殿,右侧普贤殿,中间是大雄宝殿,再往后是药师殿、弥勒殿、临时客栈。
游客可以烧香拜佛,逛累了可以去客栈休息,客栈提供茶水、素斋,价格很便宜,一碗素面只需两文钱。
以临时客栈为分割线,再往后是僧侣居住的禅房,有外来和尚挂单,还有一些贫苦人家,在云间寺借住。
禅房隔离出几个小房间。
这些房间里面居住的是身患传染病的病人,最多的是麻风病,大多是在云间寺等死,几乎没有治愈希望。
麻风病发病后非常恐怖,世界各地因此产生的传说多不胜数,直到二十一世纪初期,人类才攻克麻风病。
在这个时代,哪怕是胡青牛、薛慕华等江湖神医,也只能碰运气。
李兆廷听过两个传说。
一是某地女子多患麻风病,治愈方式是通过阴阳结合,把病症转移到男人身上,当地因此形成走婚风俗。
二是用某种毒蛇泡酒,这种酒可以缓解麻风病,有一定概率治愈。
在李兆廷的记忆中,楚留香就险些遭遇前一种,对方是万福万寿园金家的大小姐,父亲是金家的掌舵人。
哪怕身家亿万,权势熏天,有遍布天下的关系网,号称万福万寿,面对这种近乎必死的疾病也无计可施。
看着“内有麻风病”的招牌,李兆廷脑中思绪万千,不由得停住脚步,恰在此时,山风吹落了一卷佛经。
李兆廷正要拾起佛经,忽然发现前方多了一个温润如玉的俊公子。
温文尔雅,如春日暖阳,姿容体态无可挑剔,好一个浊世佳公子。
他身上有淡淡的百花香气,可惜此地充满药味,冲淡了这股味道。
男人身上有体香,往往会让人觉得有些娘炮、娘娘腔,这位公子却给人一种漫山花开、馨香满园的感觉。
唯独有一点稍稍煞了风景。
这位公子眼神空洞,双目无神。
无需多言,李兆廷已经知道这位浊世佳公子是谁,他就是花家七公子,幼时遭受创伤,导致他双目失明。
“花公子安好。”
“公子认识我?”
“咱们有共同的好朋友。”
“有朋友的人,一定不会寂寞,有这样的朋友,是我一生的幸运。”
“既然如此,为何要来求佛?”
“我不是来烧香的,我有个朋友居住在这里,她的母亲得了疾病。”
“花公子不怕被传染吗?”
“敢问公子姓名?”
“李兆廷。”
“李公子为何在这里?”
“呃……吃撑了,散步!”
云间寺的素面当真不错,两文钱就能买一大碗面,里面点缀青菜蘑菇,面汤鲜美,面条爽滑,滋味浓郁。
李兆廷一口气吃了三大碗。
李兆廷既非唐竹权那种大肚汉,也不是修行横练气功的大肌霸,连续吃三大碗素面,差不多撑到嗓子眼。
实话实说,从某种程度而言,这家云间寺,可以看做是人间乐土。
“李兄喜欢哪一脉佛法?”
“禅宗!”
“为什么?”
“因为达摩最能打。”
“李兄喜欢禅宗武学?”
“我见识过《达摩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