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和我讲述的故事密不可分的女孩昵称就叫我有一对鹦鹉螺。
我不得不承认我是一个闲人,而我也不得不承认我喜欢这种被动的叙述方式,好像所有发生的一切都是生活逼迫,这样我就没有错了。
初夏
我生活的这个城市夏天出奇的悠长也出奇的热,这是我从去年夏天来到这里第二次感受到这里蛮不讲理的酷暑,而就在我和同租的男孩商量着搞一台二手空调的时候老板又干净利落地把我辞了,这件事本来应该让我感到沮丧,而我每次想起我把这件事导致了我负担不起一台家用电器的加入同我室友讲起时他的反应我就想笑,不过他的反应大概还是很冷静:“苏演山,我要换个地方住。”而在我请他在路边大排档喝了七瓶啤酒之后他声称我是他最好的朋友,如果不是他之后每天都要在我旁边碎碎念快去找个工作我绝对就当真了,丫他妈还是觉得空调更重要。
凭着一点小积蓄我过着所有人都向往的悠闲日子,当然,你要是能忍受最低消费水平的生活我想你也能过上。
我记得我看到这个城市的第一眼,就感觉这里环山伺水肯定人杰地灵,然后发现特么的小时候隔壁看风水的老头就一扯淡玩意。当时我正好处在没工作又不想找工作又想花钱的天人交战的状态,一边想着投入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滚滚洪流中为祖国建设增砖添瓦,一边又迷恋现在这种无所事事的生活状态,我一直不知道怎么形容自己的生活,然后同租的李镜那小子用他右手抠鼻屎左手扣脚趾的经典造型言简意赅地总结了我的生活:“变态。”真的,要不是看在他偶尔请我吃一顿牛肉面的份上我肯定削他。
既然没钱,所以我的娱乐活动从偶尔去酒吧变成了每天去酒吧,当然偶尔去里面,每天蹲门口。最开始李镜那小子还对我的行为颇为不屑,妄图用他在学校混学生会那一套说辞劝我去找个正经事干,但我总是礼貌地谢绝他:“滚蛋!”直到我结束我的处男之身。
怎么一个过程我也不赘述了,说实在的我也有点弄不清楚这是怎么一个机理,这和我在学校所学的各种定理完全脱节,反正我就稀里糊涂地带着一个喝醉了的胖女孩回了我们的出租屋,其实说她喝醉了也不完全正确,因为她在床上表现出来的勇猛完全吓住了我这个外强中干的初学者,反正这种第一次绝对不是愉快的体验。不过李镜在女孩走后对我崇敬的态度完全冲走了我的恐惧,当时我抽着女孩留下的半包万宝路,李镜小心翼翼地蹭到我身边,问我:“哥,你是咋搞到这样的美女的?”他的谦恭态度让我觉得很舒服,我肯定也不能拿架子,吐出一口我从结束了学生时代就没再尝过的烟圈:“你的审美观真他妈深不可测。”
“对对对,谁也不及咱们苏大情圣啊,大情圣,快教我两手!明天我请你喝酒!”
看在这小子这么诚心的份上,我只好拿我平时在小说里看来的情节互吹乱侃:“现在你想泡妞就要和别人不一样你知道吗,怎么不一样呢?得搞文艺!”看着这小子一脸信服把头点得和捣蒜一样,我就越吹越受不住了:“文艺嘛,说白了就是装逼,把逼装圆你就文艺一半了。”
“那另一半呢大情圣?”这小子及时掏出一根烟给我点上,虽然是从我手里的万宝路盒子里掏的。
“文艺的另一半嘛,你去把卫生间的灯打开,自己瞅瞅,不是哥们儿打击你,文艺的另一半你真没有。”
当然我没带这小子去过,其实后来我也很少去闲逛,不知道是不是那胖妞给我留下来心理阴影,酷热的日头和明晃晃的大腿都让我的体液剧烈地流失,说句不要脸的话就是我感觉我的青春都被那胖妞抽走了,冒出这个想法的时候我正在网上和一个小丫头边调情边自渎,我发现做这样的事给我带来的快感比我那恐怖的第一次强烈也安全的多,我大可以把这一段通过网络信号传达的情欲安加在任何一位女性,我可以通过我安逸生活带来的强大想象力带来多种多样的快感,并且省去了避免受孕所消耗的金钱。
在那段日子里我唯一需要付出的代价估计就是陪她玩一款我并不爱玩的竞技类游戏,像我这种游手好闲的人想研究一款游戏来入门是极其简单的,再在网上学一点花哨的小技巧,就可以让我看起来像一个小高手了。
而生活并不是全由娱乐撑起的,最起码这个女孩不是,她就是那个昵称叫我有一对鹦鹉螺的女孩,以下简称鹦鹉螺。在她没有向我发出索求信号的时候我就一个人寻点乐子,买两三根火腿肠,一块钱一根的那种,然后打开我用啤酒瓶子装的散装白酒,把火腿肠切开混着老干妈炒一炒,或者干脆拿打火机燎一燎,就着白酒喝到不省人事。有几次鹦鹉螺问我为什么不喝啤酒啊,我没好意思说我的经济状况不能承受能让我喝醉的啤酒。
不过我有白酒喝这件事都要感谢李镜工作的地方偶尔会需要兼职,不过那是个快餐厅,对,就是那种有傻逼标志的快餐厅,而我赖以为生的工作就是把他们的傻逼标志扩大化的衣服穿在身上然后招徕客人,每次鹦鹉螺说想看看我的脸我都会给她发一张那个餐厅的招牌,这样的结果就是我的虚拟性生活有一个星期左右又变回了单纯的自渎。
自渎过的人都知道,结束之后那种强烈的空虚能让人做出许多不理智的事情,配合上酒精简直让鹦鹉螺感觉我爱上了她,“哈哈哈,离不开姐姐了吧,爱上姐姐了吧,说句我爱你听听姐姐考虑考虑原谅你。”呸,我啐了一口,我正处于别无所求的空虚状态呢,我才不稀罕你呢,“我爱你行了吧。”你看,我说了我喜欢被动。
仲秋
在我和鹦鹉螺认识的第三个月我们终于决定见面,不过我长了个心眼,约在我做兼职那一天,这样我可以透过那傻逼的外套看到她的长相,如果丑得天怒人怨我就下班换下衣服就跑,然后断绝联系,有时候我都崇拜我的机智。
我发现我完全多虑了,正当我故作姿态地板直身子以防她在哪个角落观察我,然后懊恼于我穿成这样还特么装什么大尾巴狼的空当,鹦鹉螺带着一种绝对的气场走到了我面前。
怎么形容这种感觉呢,在我装束地像个超大号香蕉的时候一个没有一点宅腐气息的美女就这么定定地站在我面前,而我一点实感也没有,因为我眼里还漂浮着她肯定是个大胸丑逼的危机感,哦谢特,我竟然和这么一个美女坦诚相对了这么久,真的罪过。
当天的兼职简直熬人,她就一言不发地站在我旁边帮我吸引来自各路男性羡慕以及惊异的眼神攒射,我想大多数人都会觉得鹦鹉螺是个脑残,而我是个欺骗残障人士的混蛋,本来升起的一丝自豪感又这么消失殆尽。更可恶的就是老板也觉得我是个混蛋,因为我今天发出去的传单只有往常的一半,这让我深切的体会到了红颜祸水的概念。
下班的路上我对她进行了严厉地批评,而她也对我委婉地进行了反驳:“老娘那么丢人地陪着你发传单你还敢怪我!”这时她背对着太阳面朝着我,这个小城这条笔直的街道的尽头就是毫不吝啬的夕阳,所以让她整个面目变成了一个黑框,而我就像是凝视着一个有着美人边框的不知名物体,当然这个美人的印象是先入为主了。
我以前从来没觉得这个城市有这么光彩照人,这里的人这么可爱随和,大概和一个美人走在哪都是让人心情愉悦的吧,连路边的树上总是灰蒙蒙地落着的来自各个工地的灰尘也仿佛轻盈游走在枝杈间的璀璨星辰。
那天我狠下心请鹦鹉螺吃了一顿炒米粉,不过这顿饭我吃的异常地欢快,因为店里全是男女朋友,而鹦鹉螺的脸蛋无疑为我挣来了许多面子,这个社会,男人的实力大多取决去他的附属品的价值,而在当时的我眼里女朋友也属于这一列,虽然这种想法让我在之后的年头吃了不少苦,可谁在乎呢,谁还没有个傻逼的青年时代。
吃完饭之后我又很不理智地提出要请她看电影,说完这句话我真的恨不得把腿剁了然后照自己脸上就是一脚,然而万幸我们跑遍了附近几条街的电影院都没买到票。在走出最后一家电影院的时候我差点笑出声来,我一个星期的伙食费又保住了。鹦鹉螺却有点闷闷不乐,对我随便走走算了的提议不置可否。“喂,你平时在家都做什么来打发时间啊?”“我不是都给你说了么,喝喝酒看看书啊。”“那这样吧,我们买酒去你那喝,不过你得送我一本好看的书。”“成交!”
从我十五岁到现在,一直妄图想明白故事和生活的联系,虽然我知道这样很蠢,可我还是抑制不住地去想,我很不解,那么多好的不好的故事发生在这个世界上,可是我竟无缘识得那么一个有关的人,不知道是世界太大了还是我生活的地方太乏味了。我更偏向于后者,因为世界太大这个臆象使我绝望,我可不是一个自我放逐型的人,最起码我喜欢女人。
“原来你的房间这么干净啊,我以为单身过久的人的屋子都是猪窝呢。”
“首先,你这是典型的经验论,还是大错特错的经验论,其次,来到一个陌生男性的房间正确的表现我想不应该是对他的卫生习惯产生质疑吧。”
“文绉绉的真烦。”
我们就这么唇枪舌剑地喝了一打啤酒和两瓶黄酒,我喜欢这种类似于争吵的交流,这可以让人的大脑兴奋,时刻准备着驳倒对方,在互相嘲讽上,我们中华民族似乎有得天独厚地资质。
“那边放的几本笔记本是干什么的,是你的手淫忏悔录吗?”
“真失礼啊,我好歹也自诲一个文人,那里的本子将在未来二十至一百年间震惊中国文学界的好么。”
我走在午夜的街道上
想
这世界上怎么这么多轰鸣的傻逼机器
风也静静的,你也静静的
我想给你我的初恋
你站在喧嚣的街拐角
说
这城市怎么这么多扎眼的傻逼乡棒
风也静静的,你也静静的
我想给你我的初吻
我们徘徊在南北两头
看
为什么那么多傻逼东西能存在地这么自得其乐
风也静静的,你也静静的
我想拥有你的初夜
“呐,我不是处女你还想干我吗?”
虽然做爱是那天必然的结局,可我仍然想感谢我平时写着玩的东西,给了我一个这么轻易捅破这层窗户纸的机会。抛却我那恐怖的第一次体验,我的性经验接近一个雏,而鹦鹉螺时而狂热时而羞涩的风格又让我很没面子,于是那个晚上我们折腾了四次,于是在完事后抚摸她时她看我的眼神都带了些许恐惧,that's it,我必须要比她牛逼,那天她从我的书堆里拿走了一本黑塞。
冬至
与鹦鹉螺的关系并没有因为那第一次和接下来的几十次床第之欢发生过多的改变,顶多是我们互相对外宣称我们是男女朋友并且长期地发生着性关系,长期地乱搞必须要有一个名分吧。
那时候我的生活也稳定下来,在我的出租屋楼下一家拉面店打工,原因很值得一提,那就是我经常去那吃面,你看,其实只要想,没有人不能创造价值,哪怕是一碗混账拉面。
这个城市的历史长的我几乎为之咋舌,再加上随处可见的现代化拆迁大部队让我感觉很迷幻,在我受到的现代化教育里,这样的文物古迹是应该小心保护起来的,每天都是一群几乎和这个城市一样老的老头在里面搞研究,而不是像这样被机器挖的千疮百孔。有一次做爱的时候我突然提起来,鹦鹉螺露出认真的表情思考了大概一秒:“你他妈是不是阳痿啊,拿这样莫名其妙的事情来糊弄事。”这个城市贴着地理上所说的零度等温线,还是混账的南边,于是这个老旧小区混账地没有暖气,以前我和李镜就是喝着酒缩在一起挨过了上个冬天,而现在我仍然是喝着酒缩在一起过冬,当然是和鹦鹉螺,真的比上个冬天暖和多了。我将这个奇妙的发现告诉鹦鹉螺,并将其归结于爱情的伟大力量,而她严肃地问我:“你俩穿衣服了吗?”我不能理解她思维的敏锐,不是都说恋爱中的人智商都是负的吗,难道这条准则对爱贫的人不适用?
她的每一句话似乎都很哲理,与她交谈让我很享受。我们没喝酒的时候经常互相攻击对方的哲学观点,然后发展到攻击对方喜欢的哲学家,再然后就是单纯的互相攻击,当然没有动过手,我一个大男人因为和小姑娘争论哲学到动手的话,我老爹知道了怕是要直接买张机票北上把我腿打断。大多数时候都是气鼓鼓的鹦鹉螺被我又哄得破涕为笑,其实严格来说好像她只被我气哭过那么一次,她跺着脚瞪着我,突然狠狠朝墙踢了一脚。我当时想她这一脚本来是想踢我的,但是这么一个内心温柔的人本能地不会伤害别人,和她爱笑一样,这种本能是装不出来的,做出的所有决定第一反应就是宁可自己委屈也不能累及他人,真是让人心疼。
有一天我做了个梦,我在这个城市很少做梦,梦见我和鹦鹉螺一起在高中上学,有一天回家的时候我怎么也找不到她,于是我就骑着车满城地转悠,转到一个有火车铁轨的高架桥上在路过的火车上看见了她,她冲我诡异地笑着,我在火车带起的风里伤心地哭了。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她总爱让我讲故事,讲我小时候的故事,长年的单身生活给我带来的打屁聊天能力往往能逗地她前仰后合,她的快乐总是能感染着我一起快乐,所以往往就是我一个人讲着故事然后两个人一起哈哈大笑,那时候我想我就是一副幸运而幸福的傻逼嘴脸。
虽然我有了稳定的经济来源,可也没有过多的改变我们的生活,鹦鹉螺从不提出去过贵的场所,每次我们出去玩最大的花销就是一顿快餐一场电影,可她的衣着服饰以及送我的一些小礼物总是价格不菲,她对我的这种照顾让我很感激也很自卑,有一天晚上我对着熟睡的鹦鹉螺暗暗发誓,等我赚到我人生的第一个一百万就正式追求她。
然后生活和我开了个让我猝不及防的致命的玩笑。
春分
我总是很迷恋鹦鹉螺的嘴唇,那种触觉让我感到莫大的享受,一旦分离就让我魂牵梦萦,我是那样沉溺于与她的长吻,我记得有本书里说过“嘴唇是情欲的急先锋”,而鹦鹉螺的唇让我在最初便溃不成军。
“老公,我要吃街口的包子!”
“老公,我要吃西瓜!”
“老公,我脖子好酸快来给我揉揉。”
我曾经抗议过鹦鹉螺这种昵称让我很不喜欢,让我感觉她给很多人,很多男人都叫老公,当然我没敢真的这么说,我怕我又回归我的自渎生活。
说起来我曾经喜欢过一个女孩,只因为她很笨,对,就这么一个简单的理由,你看,女性并不仅仅因为一种原因成为美女。当时还是高中时候,我因为成绩不好总被老师冷嘲热讽,这种对我人格的抨击我到不觉得什么,可是混账的是那些个势力的同学也一起跟着老师孤立我,这对一个青少年来说绝对不是一种愉快的体验,然后就有了她的登场。不要试图问我她的名字什么的,我会因为那么一个操蛋的原因喜欢她我还在乎她操蛋的名字?
起初她确实是一副我喜欢的样子,笨笨的,这尼玛真是废话,不笨也轮不到我来喜欢。每次被老师点起来回答不上问题时受到周遭的轻笑时总是咬着嘴唇,这种倔强的像块石头的品格在什么样的世界里都是我喜欢的样子。因为她实在太笨了,连我偶尔都能回答出的问题她一概只能用慌乱而委屈的眼神作答,老师只顾着嘲弄她竟然忘记了我,这让我的学校生活轻松不少,可以连贯地睡我的觉而不用担心被打断了,真好。
是的,故事到了这里鹦鹉螺就已经可以开始放肆地嘲笑我了,因为我只顾着享受连续的睡眠而无暇向笨妹妹表白。
鹦鹉螺的兴趣广泛而短促,也就是说她会在大半夜想起来要吃烧烤,而走到一半的时候就心满意足地抱着几罐雪碧回去了;也会突然翻出来好几张碟片,叫嚷着要撑到清晨看日出而一会就睡地口水横流。
鹦鹉螺还很喜欢小动物,这本不是一个烦人的爱好,可结合她上一个习惯就显得很烦了。养过时间最长的应该是一只小狗,长达十五天。往往她不想再养的宠物我都会求爷爷告奶奶地送出去,有的比较不违反我个人准则的品种就会被我料理来打牙祭,比如三只荷兰猪和两只兔子两只牛蛙。其实我也想过干脆全部吃掉好了,可小狗什么的我确实下不去手去杀他们,我想大部分人都是这样吧,即使对动物怀有劣等感。而鹦鹉螺总是一边和我赌气把她的遗宠无情宰杀了一边和我抢她宠物那点可怜的肉。
鹦鹉螺也很喜欢看书,也很喜欢逼我看她爱看的书,更爱逼我看完了写读后感,这样的习惯她还有很多,比如袜子一定要按双放好,在网上看电影绝对要下好了再看,每周都要写周记,衣服不管什么状态都要按冷暖色调分开,绝不网购,收集各种饮料的瓶盖等等。
鹦鹉螺的存在为我的生活带来了那么多的改变其实我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就像交融在一起的两种颜料,初始还泾渭分明,等出现第一抹新的,两者都没有的颜色的时候,再想分开已经晚了。我想我也给她带来了这样的感受,只是我自己并没有察觉,就像她察觉不到我这些细微的变化一样。
所以,在她给我发了一条短信就回到家乡的时候我也没有想什么,只当是她许多个突发奇想之一了。
她不在的时候我就翻她留下的书,看她留下的碟,想着在她回来以后有更多的梗来逗她开心,刚开始我还真的沉迷其中甚至都忘了想想她突然离开而又毫无音讯是不是有什么原因。
就算我再迟钝,在一个月以后我也发现有些不对了,一个月以来,只有一封内容为“安全到家,勿念。”的短信,期间我的很多次通信都没有回复。
“怎么了啊,回家遇到老相好就忘了我这个新欢啊?”
“今天店里收钱的龅牙妹穿的超丑的,等你回来了保准笑趴下。”
“今天我看完了你就在我这的最后一本书,你回来就可以看到好多好多读后感了。”
“是不是有什么麻烦事啊,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一定不要客气地指使鄙人,小的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看来真的是有事了,遇到什么事不要慌,一定记得还有我。”
“今天是你走的第五十天了,不会就这么把本帅哥无情抛弃了吧?”
“今天我发了工资,我都存着等你回来了我们去吃好多好多好吃的啊”
“今天和客人吵架了,那人太傻逼了”
到后来我终于知道大概是怎么回事了,每天最大的消遣就是捏着手机等它震起来,然后一遍又一遍地看鹦鹉螺留给我的碟,开始我还能算清日子,后来也就懒得记了。
夏至
又是一样闷热的夏天,我已经不在那个拉面店干了,这次运气比较好,找了个书店的活,冬夏有空调事情又少,基本每天就是打扰打扫卫生,没客人的时候还能翻翻书,简直就是最理想的生活。
这个时候我才发现鹦鹉螺留给我的只有一些习惯而已,她留下的书和碟其实严格来说和她关系都不大,这些东西的属性宽泛到在大学生和流浪汉之间徘徊。我们都没有很深入地走入过对方的生活,很好的例子就是我现在都不知道她的工作是什么,当然我不会蠢到一次都没有问过,每次得到的回答都是甜甜的一个笑容,软软的一个吻。离开后我才想到,难道这个人和我一样在这个城市连个朋友都没有嘛,她就像根顽强得立在急流中的什么小植物,除了涟漪没有什么伴身,而我恰巧出现充当了涟漪的角色。
我越是想关于鹦鹉螺的事情,越觉得这一段时间像一场拙劣的梦,连我这个当事人都无法劝说自己相信这个世界上有这样的人,更不用提和谁说起这件事了。白天是枯燥的工作,晚上是无果的思念,把我的生活折磨地也很迷幻,倒也有个好事,就是我慢慢地不爱喝酒了。开始是因为李镜这小子不知道走什么好运,突然联系到我请我吃了顿好饭,他带了两瓶好酒我们只喝了一瓶他就不省人事了,那剩下那瓶没道理我不犒劳我自己。我想我和鹦鹉螺在一起的时候从没有喝过这么好的酒,那这瓶酒就留着等她回来一起喝好了。慢慢这瓶酒就像她的替身,想她的时候我也就想想这酒的滋味,我们俩依偎在一起喝的滋味,她的滋味。每天都好像这酒把我灌醉了一样,也就不喝别的酒了,竟然有点理解小时候学的曾经沧海难为水了。
下班,又是在楼下的拉面店吃面,因为打工的时候和做面的师傅混的比较好,每次我的面分量都很足,肉也很多,这应该是唯一一个能感受到我社会地位的地方了,然后我的手机短信提示音响了起来。
起初我以为就是什么垃圾广告短信,以至于看见发件人是鹦鹉螺的时候还习惯性地吸了两口面。
“老公,这是我离开你第一百六十一天,我刚看完了你发给我的所有短信,知道你现在都好我也就放心了,这么久我一直都在想你,有没有好好吃饭啊,是不是又和别的女孩勾搭了啊,是不是又抽很多烟喝很多酒啊,是不是又把臭袜子堆好多才洗啊,每天每天一到晚上我就胡思乱想,都是你。不过你把自己照顾地很好,领导表示很满意,但是我没有办法奖励你啦,因为明天我就要做别人的新娘子了,所以今天就让我最后再叫你一次老公吧,别担心我,娶我的人很老实,对我也很好,虽然强扭的瓜不甜,可生活哪有那么多甜蜜不是吗,你看看我现在说话都有些像你了,都怪你。我多想再回到那个小城和你在一起啊,我多想和你一起走过那些没来得及走过的街道啊,我知道这件事情是我不好,可我不要解释我这么做的原因,你就当我变心了好啦,我希望你能恨我一辈子,永远诅咒你的鹦鹉螺,上次走的匆匆忙没来得及说,永别了,我爱你。”
我也不知道我是怀着什么心态看完了这一条短信,我完全无法明白字里行间鹦鹉螺到底想要说什么,就像我无法了解我以为我早已想通了放下了为什么还有这种浑身无力的感觉,就像我无法知晓本来只是通过互相索求认识的人为什么会生出这种类似于爱情的情感,就像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无法把视线从“永别了,我爱你”几个字上离开。
“老婆老婆,快看那个傻逼因为面太难吃都哭了。”
“太丢人了,老公你可不能这样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