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走私犯罪的证据》:经海关查验的报关单及查验记录单之证据效力要高于侦查机关事后收集到的其他一般书证和口供
- 走私犯罪判例释解与辩点分析(第二版)
- 晏山嵘
- 2968字
- 2025-05-09 16:02:31
案件名称
刘某等走私废物(废人发)案[1]
裁判要点
经海关查验的报关单及查验记录单之证据效力要高于侦查机关事后收集到的其他一般书证和口供。在没有对实物进行鉴定的情况下,仅以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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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刘某等走私废物(废人发)案[1]
裁判要点
经海关查验的报关单及查验记录单之证据效力要高于侦查机关事后收集到的其他一般书证和口供。在没有对实物进行鉴定的情况下,仅以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