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例行安检时,携带毒品的罪行未被公安机关发现,仅因形迹可疑被盘问,主动交代犯罪事实的,应认定为自动投案
- 走私犯罪判例释解与辩点分析(第二版)
- 晏山嵘
- 2288字
- 2025-05-09 16:02:31
案件名称
杨某某等走私毒品案[1]
裁判要点
例行安检时,携带毒品的罪行未被公安机关发现,仅因形迹可疑被盘问,主动交代犯罪事实的,应视为自动投案。
案情简介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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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杨某某等走私毒品案[1]
裁判要点
例行安检时,携带毒品的罪行未被公安机关发现,仅因形迹可疑被盘问,主动交代犯罪事实的,应视为自动投案。
案情简介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