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专项执法活动

随着数字经济的飞速发展,数据安全形式也越发严峻。因此,网信、工信、公安、市监等数据安全主要监管部门单独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了多次专项执法活动。[22]专项执法行动原本是对日常执法的补充,但在实践中,由于数据安全事件的跨地域性特点,地方监管机关的日常执法难以取得预期成效。因此,经实践验证具有良好效果的专项执法活动被多个监管部门认可,其中一些专项执法行动甚至已“常态化”,如“净网”行动已持续开展十多年。可以说,专项执法活动已成为我国数据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实践探索—总结归纳—推进实践”的进程中不断提升数据安全监管能力,对打击泛滥的数据黑产犯罪,维护民众的人身与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此外,专项执法活动还能够让监管部门和民众意识到数据安全保护的重要性和数据安全保护形式的严峻性,将企业与个人都纳入数据安全保护体系中。

(一)净网行动

净网行动始于2011年,一开始是公安部为了消除社会治安隐患而开展的治爆缉枪专项行动;2013年3月,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对“净网”行动进行整体部署,查处的重点转为传播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的网站及一些网站的栏目、频道;之后,中央宣传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单位也参与到净网行动中,涉及领域越来越广,打击面覆盖大部分突出网络违法犯罪,深入整治网络黑产、网络乱象,持续深化网络生态治理。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方面,依托《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2022年,全国公安机关累计侦办严重危害网络秩序和群众权益的突出违法犯罪案件8.3万起,其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1.6万余起,捣毁“猫池”窝点800余个,缴获“猫池”、GOIP等黑产设备1.1万台,关停接码平台130余个,查扣手机黑卡240万张,查获网络黑账号4200余万个。[23]

(二)电信和互联网行业提升网络数据安全保护能力专项行动

为应对数据过度采集滥用、非法交易及用户数据泄露等数据安全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9年组织开展了电信和互联网行业提升网络数据安全保护能力专项行动。这一专项行动希望通过集中开展数据安全合规性评估、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督促基础电信企业和重点互联网企业强化网络数据安全全流程管理,及时整改消除重大数据泄露、滥用等安全隐患,在电信和互联网行业基本建立行业网络数据安全保障体系。

在具体实施层面,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为期一年的数据安全保护专项行动划分为工作部署、重点保障、长效建设和总结提升四个阶段,提出了五大项十四小项重点任务,分别是加快完善网络数据安全制度标准:强化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设计、完善网络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开展合规性评估和专项治理:开展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深化App违法违规专项治理、强化网络数据安全监督执法;强化行业网络数据安全管理:稳步实施网络数据资源“清单式”管理、明确企业网络数据安全职能部门、强化网络数据对外合作安全管理、加强行业网络数据安全应急管理;创新推动网络数据安全技术防护能力建设:加强网络数据安全技术手段建设、推动网络数据安全技术创新发展、加强专业支撑队伍建设;强化社会监督和宣传交流:强化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加强宣传展示和国际交流。

(三)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

2019年1月2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的公告》,受上述四部门委托,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成立了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工作组,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自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以来,多地取得显著成效,如2021年6月1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Keep等129款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情况进行通报,[24]2021年9月3日海南省针对“加油海南”等7款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情况进行通报,[25]2021年11月1日海南省对“民生宝”“快速问医生”等7款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情况进行通报,[26]2021年12月14日浙江省对闪修侠等87款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情况进行通报,[27]2022年2月14日浙江省对微记账等38款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情况进行通报等。[28]

(四)“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在越来越多传统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的背景下,市场监督管理对数据安全监管也越发重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直接面向企业这一最主要的数据处理者,不仅统一负责企业的登记注册,而且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仅可以单独对企业的数据安全合规状况、大型互联网平台的数据垄断问题进行监管;而且《数据安全法》规定的一些行政处罚措施,如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和吊销营业执照,其执行都有赖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参与。

为保障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决定于2019年4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房产租售、装饰装修、教育培训等重点行业,查处了一批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等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件。[29]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五十六条对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加大专项执法行动成果宣传,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