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与思想语境中的宋代《尚书》学
- 刘力耘
- 1793字
- 2025-04-27 18:00:13
第一章 《尚书》学与熙宁新政
回望北宋前期的儒学和儒者,朱熹(1130—1200)曾赞叹道:胡瑗、孙复和石介三人,阐释经典“虽是甚有疏略处”,但“观其推明治道,直是凛凛然可畏”! [1]这表明,当时的儒者通过阐释经典,自觉地探索治道,寻求重建合理政治和社会秩序的原则和方法。学者指出,这种自觉源于六经皆关乎治道的共识;但相比之后的王安石,神宗朝(1067—1085)以前的儒者们还未能获得机会在政治中实践他们阐释经典得出的治道,还处于“坐而言”的阶段。[2]
以往学界述及北宋前期儒学的时代关怀,多重视《春秋》学“尊王攘夷”之说,很少关注《尚书》学。北宋前期的《尚书》学著作,仅胡瑗(993—1059)《洪范口义》、廖偁(1019进士)《洪范论》、欧阳修《泰誓论》(1037)[3]、苏洵《洪范论》(1055)[4]、刘敞(1019—1068)《七经小传》(《尚书》部分)等留存至今。这些著作批评汉唐旧注,另立新解,不乏现实政治关怀。如欧阳修驳斥传统“周文王受命称王”之说,认为文王生前并未称王。他提出:“纣虽无道,天子也,天子在上,诸侯不称臣而称王,是僭叛之国也。”[5]此新解的目的,当在于矫五代之弊,正君臣之位,倡导忠君,严防僭篡。
再如廖偁关于《洪范》“天乃锡禹洪范九畴”的新解,当是针对真宗朝的“天书”事件而发。[6]大中祥符元年(1008)、天禧三年(1019),宋廷共上演五次降“天书”。[7]事前,真宗曾询问杜镐“河出图、洛出书”的古说,而“天书”“大中祥符三篇”又“辞类《尚书·洪范》”,可见降“天书”模仿“洛出书”无疑。[8]学者指出,澶渊之盟后,真宗希望利用“天书”降临向外族和臣民宣告自身及赵宋政权拥有天命。[9]
廖偁是真宗天禧三年的进士,恰逢其时。他提出《洪范》所载“皆人事之常”“前古之达道”,即伏羲至尧舜等圣人治理天下的方法。换言之,《洪范》实为承自前代的政治经验,而非如汉儒所言,是由天赐禹、神龟载出的“洛书”推演而来。他认为,《洪范》经文所言“天赐”指“天道之与”,并非人格神“天”赐予现世君主的实物性的文字;而天道之与否,在于人能不能顺行天道,“顺于天乃天道之与也,不顺于天乃天道之不与也”。因此他强调,后世君主只要有圣德,能践行圣人治道,就是“受《洪范》于天者也”。[10]
廖偁“所谓天道,诚亦在于人耳”,与《尚书》中“周诰”部分宣扬的天命不常、唯德是授完全一致。他在解经时批驳汉儒“洛书”之说,又将经文“天赐”置换为“天道之与”,再进一步转变为君主治国理政的行为规范,当是针对刚上演过的“天书”之降,旨在强调获得天命的标志并非得到神秘的“天书”,而是统治者能够秉圣德、行治道。《洪范口义》是胡瑗讲学内容的记录,载有他针对注、疏而发的“异论”,其中祛除神秘主义、注重政治的人事层面等倾向常被提及。[11]胡瑗也不赞同汉代“洛书”之说,提出“天赐”的“天”指帝尧,《洪范》是尧传授给禹的政治经验。[12]廖偁、胡瑗关于“天”的解释虽不同,但二人的批驳对象和现实指向,应当是一致的。
前文已述,宋代士大夫普遍承袭“示人主以轨范”的《尚书》观。廖偁和胡瑗提出的《洪范》新解,已有批评时君之过、意欲规范时君行为的色彩。不过,廖偁没有获得机会借阐释《洪范》劝谏真宗,直到范纯仁向神宗进呈《尚书解》批评时政,王安石向神宗阐释《尚书》以坚定其变法决心,宋代《尚书》学才进入“起而行”的阶段。
治平四年(1067)正月,神宗即位。不久后,他便表现出积极有为的意向。内政方面,他改革馆职考试法,裁减荫补名额,诏官员议论差役法,鼓励地方兴修水利,已有一系列除旧布新的作为。对外关系方面,他秘密支持种谔等偷袭西夏,占领绥州城,事前并未告知两府、言官及诸多边帅,导致朝野一片哗然。[13]熙宁二年(1069)二月,神宗以王安石为参知政事,成立制置三司条例司,正式拉开变法的序幕。
面对进取、革新之志已显露无遗的皇帝,君主应当如何治国理政,范纯仁和王安石的观点,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当时士大夫中两种对立的态度。不过,观点和立场虽然对立,但二人表达观点、以期影响政治走向的方式却完全相同,即援引、阐释《尚书》陈述君主的行为准则,希望通过影响、说服皇帝而实现各自理想的政治图景。本章在政治语境中考察范、王二人的《尚书》学,揭示他们借此构建起的思想和话语体系,及与反对者在经解上形成的“冲突”与“对话”,尝试从《尚书》学的视角,管窥变法期间新旧两派士大夫的政治思想和行为逻辑;并以之为例,展现宋代士大夫在政治实践中,以《尚书》学“行道”的具体面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