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商景兰,出生于明万历三十三年(1605),卒于清康熙十五年(1676),字媚生,会稽(今浙江绍兴)人,明末清初著名女诗人。
商景兰出身名门,父亲商周祚历任太仆寺少卿,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福建,以兵部右侍郎总督两广,后升兵部尚书。商景兰于万历四十八年(1620)嫁于祁彪佳。祁彪佳(1602—1645),字虎子,一字幼文,又字宏吉,号世培,别号远山堂主人。浙江山阴人,明末藏书家、散文家、戏曲家。祁彪佳自幼聪慧过人,天启二年(1622)中三甲进士,任福建兴化府推官,后历任福建道御史、苏松巡按御史、苏松巡抚等职。商景兰与祁彪佳夫妻感情弥深,琴瑟和谐,被视为“金童玉女”。两人共同度过了二十五年的幸福生活,生育了三子四女。
弘光乙酉年(1645),清兵攻陷杭州,清军礼聘祁彪佳出仕,祁彪佳为保持气节,于闰六月六日(7月28日)自沉于寓园梅花阁下放生池,年四十有四。南明朝廷先后追谥祁彪佳为忠毅、忠敏,清廷追谥忠惠。
祁彪佳去世之后,商景兰秉承祁彪佳的遗愿:“训诲子孙,不堕祁氏一门”,挑起教子重任。她引领家内三女二媳吟诗作文,使得祁氏才媛成为明末清初著名的女性诗歌创作团体,商景兰亦被称为越郡女性诗坛领袖。陈维崧在《妇人集》中引慈溪魏耕语:“抚军居恒有谢太傅风,其夫人能行其教,故玉树金闺,无不能咏,当世题目贤媛,以夫人为冠。”[1]
此后商景兰又遭受了多次沉重的打击。康熙六年(1667)三女祁德琼病亡,同年儿子理孙、班孙因涉通海案被捕入狱,班孙远放宁古塔,理孙虽然脱罪,却郁郁终生,祁家也因此彻底败落。三年后班孙逃回江南,削发为僧,断绝了与家中的联系,逝于康熙十二年(1673)。
康熙十五年(1676),饱经忧患的商景兰走完了她的人生之路,商景兰去世后祁氏家族女性一门吟咏的盛况不再。
[1] (清)陈维崧:《妇人集》,载王英志主编《清代闺秀诗话丛刊》,凤凰出版社2010年版,第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