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书序

本丛书第1卷于1952年发行,以此第6卷结束。本卷收集了河北省的滦县、乐亭县、昌黎县,山西省的太谷县、介休县、沂县,山东省的益都县、德县,以及涉及其他县的概况调查,河北省的涿县、邢台县等的水利调查,以及水利方面的资料。除此之外,还收录了顺义县、历城县的赋税等原始资料。此外,本卷还包括以调查者为中心的座谈会记录和索引。

我们已经在第1卷的序中提到,“从全部资料的出版计划来说,这次的出版仅仅是个开始。到把所有的资料出完为止,今后还需要相当多的经费和时间,希望给大家给予更多支援”。自第1卷出版以来,我们得到了各个方面的援助。在此期间,尽管有很多困难,但也终于取得了今天的成就。回首来看,自从1951年着手印刷第1卷以来,到今天为止已有8年了,加上准备发行的2年时间,就是10年。而且,从出版物的数量来看,本书可以说是战后日本发行的与中国相关的出版物中规模最大的出版物之一。可是,在这10年里,日本和中国各自的情况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作为本书描述对象的中国,于1949年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了土地、婚姻、劳动三大改革,整个社会结构焕然一新,且于1954年颁布宪法,奠定了法制基础。农村于1955年—1956年基本实现了农业合作化。所以本书所反映的华北农村的实际状况,变成了对过去的记录。因此,关于此调查资料的意义,我们有必要与第1卷的序有所区分,阐明状况。

虽然我们认为本书现在有几种评价角度,但是以下只涉及其中的三点。第一,构成本书内容的调查是接着中日甲午战争后的“台湾旧惯调查”,日俄战争后的“满洲旧惯调查”以及本次战争中的华北农村为对象的调查。不能否定本调查的计划人期望将此次调查作为日本统治华北的“立法行政资料”(参考东洋文化第25号登载的福岛正夫先生的论文),因此可以说,本调查属于日本的殖民地调查系谱。尽管如此,本调查的最高指挥者末弘严太郎博士针对本调查的目的,说明如下。“本调查以在中国社会进行法律上的惯行调查为目的。虽说同为法律上的惯行调查,但是像过去在台湾进行的旧惯调查一样获得立法或者行政上的参考资料并非其目的,这是非常明确的。那么,说到本调查的最终目的是什么,我认为是中国民众在怎样的惯行下经营社会生活的。换言之,通过弄清楚中国社会现行的惯行,活灵活现地描绘出其社会的特质,这才是我们调查的目的”(第1卷第18页[1])。末弘博士非常明确的调查方针不是面向今时今日,而是处于战争中的1940年所表达的意思。从这里我们必须深刻地领会到,当时的学者对于策划者收集“立法行政的参考资料”这一以往调查方针的批判。当然,对于末弘博士的这种调查计划,策划者一定深感困惑,并表现出反感。但是,博士直到最后也没有改变信念。此外,担任实地考察领导的杉之原舜一先生对调查目标阐述如下:“虽然满铁迄今为止的调查(中间省略)主要是为我国对满洲、对中国政策的建立和完成做出了贡献,但是此调查却不是这样的,它是纯粹站在科学立场上的调查,是专门为学术界做贡献的”(本卷第540页[2])。于是,杉之原先生没有怀着把调查作为即时政策的目的,而是立志投身于需要很长时间的科学调查。本调查很宝贵的一个方面在于,末弘博士以及包括杉之原先生在内调查员的调查态度。但这次调查是在1940年—1944年间开展的。之后,随着战争愈演愈烈,作为没必要也不紧急的事业,本调查奉命停止,第二年甚至发展到了调查班自行解散的地步(第1卷第15页[3])。换句话说,虽不能否定本调查——从策划者的意图来看——是“台湾旧惯调查”之后日本殖民地调查最后的产物,但它也是于当时政治与学问的矛盾之间形成的产物(幼方直吉先生,本卷第484页[4])。在第1卷简介的最后,平野义太郎先生在确认毛泽东的种种农村调查与本调查的本质区别之后,阐明了本调查的界限,同时阐述道:“因为从当时的环境和调查方法来看,调查已是不得不进行的事情。我认为与此同时,即使是外国人,在中国社会感受到了无尽的爱,想在学术上探究这个社会的实际形态的有热情、有学问、有良心的学者在实事求是地理解旧社会的生动惯行的时候,调查是在日本的中国研究方面有积极一面的东西”(第1卷第12页[5])。调查地的农民与调查员之间产生了特别的信赖关系,这也是因为除以上的学问调查之外没有其他政治目的。根据调查员之一旗田巍先生的记录(第1卷第68页[6]),调查员有受委托调解农民之间的纷争的,也有解决县城和尚夺取农民土地事件的。旗田先生又进一步记录道:“村里的人去过几次调查员所在的北京。战后的苦难时期,住在北京的村里人担着小麦粉袋来看望我,这事让我很难忘。在日本军事统治这一无法改变的障碍中,此学术调查能够进行的最大原因之一便是与上述的农民建立了亲密的关系。”这反映了怀有学术使命感的调查员与农民之间的主体关系。

作为本书评价角度,值得思考的第二点是,隐藏在上述末弘博士调查目的背后的基础是博士的法律社会学方法。此调查方法当然与调查目的是吻合的。末弘博士法律惯行调查的目标是“活着的法律”。它与使社会经济结构在现实中形成的意识条件相关联,以便把握社会内部的现实结构。当然,即使是“台湾私法”,也不能说只是在追溯已经灭绝的法律。但是博士把“旧习”和“活着的法律”在意识上明确地区分开来,并且明确了“活着的法律”的目标。博士“活着的法律”的理解方法和分析方法的特色,是并未从德国民法,六法全书以及所谓的近代法概念中借来工具。这与以“台湾私法”为首的以往方法截然不同(东洋文化第25号,福岛先生的论文)。博士的“活着的法律”可以视为在新旧两股势力的对抗关系中形成并出现的不连续性涡流。博士把锐利的目光投向法律的变化以及隐藏在法律稳定中的变动。要是失去了这层力量关系,就不能掌握“活着的法律”乃至法律的历史了。且杉之原先生也如下说道:“惯行总是生成发展的,可以说,有生命的东西是不会停止的。所以为了科学地理解有现在实效性的惯行的实际状况,(1)要查明形成和发展惯行的力量关系,在此力量关系上形成的经济基础,并查明在这个基础上形成的力与力的社会、政治等各种关系等,必须通过这种关联来理解把握。(2)并且作为调查对象的带有当前实效性的惯行总是生成发展的,可以说,因为是有生命的东西,所以必须当作从过去向将来的发展过程中,即历史长河流淌中的现在的惯行来理解掌握”(本卷第540页[7])。本书的读者和使用者热切关心调查员对事物的看法、理解问题的方法和调查的具体内容,今堀博士曾经也谈到过这个事情(法制史研究第7号)。本卷刊登了以满铁方面即现实的调查者为中心的座谈会的会议记录,其中也很坦率地提到了这一点,但是对于如何有效利用调查这一问题,我认为这多取决于调查使用者自身的态度和方法。例如调查内容屡次推翻迄今为止的定论。而且这其中也包含与长期固有的意识形态不可调和的相矛盾的东西。即有可以任意处置家庭财产的家长存在时,孩子反抗并进行“盗买盗卖”,可以说是“不孝顺父母”,像这样的农民资料也包含在调查内容之内(第5卷第71页[8])。也有人确信这种违反定论、以与某种意识形态不相融合为目标的调查有误,但是这反而显示了此人自身的态度和方法存在问题。关于这样的定论和意识形态,或许在以往的文献中容易找到。且除地主和官员之外,即使不是全体,在农民中也有支持者,此事也受到质疑。但是,有必要重新思考杉之原先生的发言(本卷第542页[9]),不仅“原有的文献中存在有因实际状况调查而必须大力给以批评的内容”,而且“通过实际状况调查,已有概念自身存在必须得到改变的可能性”。此调查的目标不是确认定论,而是如果有矛盾就探究矛盾之中“活着的法律”,而将要把握的也不是以往固定的意识形态,而是真实的“法律的历史”。

作为本书评价角度值得思考的第三点与第二点有关联,进行调查的时候与甲午中日战争和日俄战争结束后的“旧惯调查”情况不同。在华北,中日之间的战争正在进行,即处于所谓的持久战阶段。华北地区日军占领区与解放区混杂在一起,在日方看来,昨天治安较好的地方,今天就变成了治安很差的地方,这可以通过本卷的座谈会会议记录内容得知。调查的地点被限定于日军占领下的受旧要素支配的农村。这些地点固然与解放区是不同的,从历史上来看处于旧中国农村的最后阶段。而且,由于政治上的原因,内部改革被隐藏了起来。所以,无法从这些农村直接预想出解放后中国农村新要素被充分调动起来的情况。但是从今天的阶段来重新探讨本书的话,可以看出描绘以解放为前提的旧中国农村实际情况的珍贵材料的意义。换句话说,本书描绘了当时华北农村质性内容的一半,其学术价值可信,但是在中国社会研究的整体中该如何对它定位却是今后的课题。

从战时到战后,尽管使用本书部分资料的研究很多(参考第1卷的相关书籍和论文),但在今天的阶段如何使用本书,却是本书自身最大的问题。古岛敏雄对本书第1卷的书评(第4卷第317页[10])已在第4卷的序中表明了第1卷是富于启发性的重要内容。古岛先生将读后的最初感想叙述如下:“在完成站在问题设定者立场的总结性概括的本报告之后,我希望你们向我这种程度的读者展现出从该调查中得出的,革命前的中国农村面貌”。本书归根到底是素材,而不是完成了的报告书。所以,我认为与本调查相关的人员有以本书为素材描绘出解放前中国农村面貌的学术义务。除若干例外之外,由于1944年本调查工作解散,以及此后日本社会的变动,导致义务未能完成。但我们并未放弃古岛先生所要求的根据本书而做的研究。作为研究的准备,我们制作了收录于第6卷的事项索引[11]。由于本书卷帙浩繁,并采用了问答记录形式,对于一般读者来说,在使用方面有困难。因此,在提交以本书为基础的研究报告之前,为了让一般的读者能够利用本书的内容,我们制作了包含全6卷的特殊事项索引。其中包括的分类项目表,是一份五十音[12]索引的指南,同时也有本书鸟瞰图的意义,是本书理论分析的准备工作。在此意义上,我们想请读者充分利用事项索引,和我们一起使用本书,分析本书。此外,座谈会记录是进一步展示本书的历史条件具体状况的资料,我认为也是在考察分析本书方面可发挥作用的资料。

最后,我想记录下直至全6卷完成为止来自各方面的鼓励和援助,并向大家致谢。特别是第1卷发行后不久,本书获得了1952年度朝日文化奖。而且,第1卷获得了1951年度文部省研究成果出版费补助金和来自政治经济研究所(所长伊藤武雄先生)的出版援助金。此后,直到本年度即1957年为止,我们几乎每年都持续受前述的文部省补助金资助,以便继续出版书籍。此外,在编辑内容方面,我们屡次承蒙天海谦三郎先生的教导。本书的原始资料来自政治经济研究所藏的文献,一部分则来自村松祐次先生所提供的文献。我们也受到来自岩波书店的不少协助。如果没有岩波书店的协助,完成出版是极其困难的。另外,山田三良博士从一开始就参与这项农村惯行调查事业,从刊行委员会成立至今一直担任顾问给予指导,我们对他致以诚挚的谢意。

在第1卷的序中,记载了前会长末弘博士在本书第1卷完成之前去世一事,而委员当中的田中清次郎和佐野利一这两位先生也没能见证全卷的完成就去世了。对此,我表示深深的悼念。担任本书编辑出版中心的7名编辑委员,尽管各自从事条件不同的职业,却利用闲暇时间一起共同承担了编辑、校对工作,我想在序的末尾记录这件事情。

1958年3月3日

中国农村惯行调查发行会

代表人 仁井田陞

中国农村惯行调查刊行会委员∗代表第6卷编辑委员

(顾问) 山田三良

(前会长) 末弘严太郎

矶田进

内田力藏

戒能通孝

德田良治

(代表人) 仁井田陞

平野义太郎

福岛正夫

我妻荣

田中清次郎

天海谦三郎

伊藤武雄

押川一郎

幼方直吉

(以下为旧满铁调查部惯行班)

杉之原舜一

安藤镇正

内田智雄

小沼正

佐野利一

盐见金五郎

杉浦贯一

旗田巍

早川保

本田悦郎

前田胜太郎

村田久一

山本义三

山本斌


[1]译者注:此处的页码是指引文在日语原书中的页码。

[2]译者注:此处的页码是指引文在日语原书中的页码。

[3]译者注:此处的页码是指引文在日语原书中的页码。

[4]译者注:此处的页码是指引文在日语原书中的页码。

[5]译者注:此处的页码是指引文在日语原书中的页码。

[6]译者注:此处的页码是指引文在日语原书中的页码。

[7]译者注:此处的页码是指引文在日语原书中的页码。

[8]译者注:此处的页码是指引文在日语原书中的页码。

[9]译者注:此处的页码是指引文在日语原书中的页码。

[10]译者注:此处的页码是指引文在日语原书中的页码。

[11]译者注:索引部分收录于日语原书第六卷的最后一部分。

[12]译者注:是指将日语的假名(平假名、片假名)以元音、子音为分类依据所排列出来的一个图表,是日语中的一种排序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