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绪论
- 爱·摩·福斯特的小说节奏研究
- 张福勇
- 2660字
- 2025-04-17 10:45:23
爱德华·摩根·福斯特(Edward Morgan Forster,1879—1970)是一位闻名遐迩的英国现代小说家和文学评论家,其文学成就以及文学地位堪与D.H.劳伦斯、詹姆斯·乔伊斯、弗吉尼亚·伍尔夫等齐名。他是把音乐术语“节奏”用于小说批评的第一人,并因此给小说批评提供了一条崭新的路径——小说节奏。自从1927年他的评论文集《小说面面观》(Aspects of the Novel)问世以来,福斯特作为著名小说评论家的地位变得更加牢固;他提出的小说节奏概念被一些评论家视为是对小说艺术的最杰出贡献。虽然“节奏”无处不在——世间万物皆有其节奏,而且人们熟知诗歌与音乐中广泛存在节奏,但意识到“节奏”在小说中的存在却始于福斯特。因此,正是由于他的这一重要发现,使得我们能够透过一种全新的视角对小说的艺术层面进行鉴赏和分析。
福斯特认为,艺术作品(包括语言艺术作品)“是创作者赋予其生命的独立存在体,并有着自身的内在秩序”,而且这种内在秩序“是从其内部衍生形成,而非从外部所强加进来的;它是一种内在的平衡,一种极其重要的协调性……”(Forster 1951:97)由此,福斯特坚信:“小说往往会在音乐里找到和它最接近的、与之相应的东西”(Forster 2002:435)。在亚木纳·普拉萨德(Yamuna Prasad)看来,福斯特对音乐与小说所做出的类比是“他对小说艺术的最伟大贡献”(Prasad 2004:15)。他的节奏说,连同他在《小说面面观》一书中对小说其他六个“面”所提出的见解,无疑可被用作探究其小说创作实践的重要理论指导。
不同于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1843—1916)主张从“外部”构建精美的图式以取得作品的艺术美感,福斯特更倾向于采用来自“内部”的节奏去获取艺术美感。他在《小说面面观》中把节奏界定为两大类型——简单节奏(Easy Rhythm)与复杂节奏(Difficult Rhythm)。所谓“简单节奏”即是一种音乐节奏,用福斯特自己的话说,就是音乐中的“diddidy dum”,这种节奏“我们都能把它听出来,而且照着它打出节拍来”(Forster 1927:164),在小说中这种节奏是以词句、意象或象征为主旨的形式呈现出来。所谓“复杂节奏”,它是指“各乐章之间的关系——这种节奏有的人能够听得出来,但无人能够打出节拍”(Forster 1927:164),在小说中与之对应的是结构节奏以及开放式结尾。该种类型的节奏能够在读者读完小说之后使其获得“一种更大的存在”(Forster 1927:169)。以福斯特的节奏说为依据,本书对他的五部主要小说,包括《天使不敢涉足的地方》(Where Angels Fear to Tread,1905)、《最漫长的旅程》(The Longest Journey,1907)、《看得见风景的房间》(A Room with a View,1908)、《霍华德庄园》(Howards End,1910)以及《印度之行》(A Passage to India,1924),进行系统而全面的探讨,侧重分析小说中“简单节奏”的黏合作用以及音乐效果和“复杂节奏”的扩展性。具体地讲,“简单节奏”部分主要聚焦以词句、意象、象征为主旨的“重复加变化”(repetition plus variations)对故事细节的黏合作用以及对主题的整合作用。研究结果表明,这些主旨的系统性重现,宛如马塞尔·普鲁斯特(Marcel Proust,1971—1922)的《追忆似水年华》(A La Recherche du Temps Perdu)中范陀义的乐曲的重复出现,能够使小说从内部缝合起来,最终取得了艺术美感。而“复杂节奏”部分主要探究小说中由各“乐章”之间的关系所产生的内在联结或和谐的内在秩序以及小说的开放式结尾所产生的扩展性效果。当小说的形式结构获得节奏性的构建时,它便“近似于交响曲的壮丽结构”(Rukun Advani 1983:140)。这种交响乐式的结构节奏有助于创建作品的统一性和整体性,使之成为一个合成体——一个崭新的东西。与此同时,对开放式结尾的讨论着眼于其扩展性效果:当人们读完小说时,其扩展性使之超越小说本体成为“一种更大的存在”(Forster 1927:169)。
然而,小说中的节奏不仅仅只有福斯特所提出的“简单节奏”和“复杂节奏”两种类型,实际上还有其他类型的节奏存在,比如,像音乐中律动与休止音形成格调并通过重复产生节奏一样,在小说中“描写性停顿”(descriptive pause)和“省略”(ellipsis),“戏剧化场景”(dramatic scene)和“概括”(summary)之间的反复更迭交替同样可以产生节奏(Genette 1980:86—112)。这四种叙述运动可用于研究小说的叙述节奏,因为它们的连续性和交替性关系宛如奏鸣曲、交响曲或协奏曲中由连续音和交替音所形成的关系一般。研究发现,福斯特的小说缺乏“描写性停顿”叙述运动(narrative movement),而更多的是“戏剧化场景”和“概括”两种叙述运动。为此,本书主要聚焦该两种叙述运动的更迭交替所形成的叙述节奏。在热内特(Gérard Genette)看来,“戏剧化场景”和“概括”两种叙述运动的交替关系构成“详尽的场景和概括之间的速度对比,它几乎总是反映了戏剧化与非戏剧化之间的内容对比……一部小说的真正节奏[……]因而是有着等候室和联络人作用的非戏剧化概括与在情节发展上有着决定性作用的戏剧化场景之间的更替”(Genette 1980:109—110)。研究结果表明,福斯特的小说含有丰富的戏剧化场景与概括间的更替,而且他的每部小说中两者更替的频率随着故事情节以及主题的发展而变化。
事实上,无论音乐节奏还是小说节奏都是通过某种样式的重复而创造出来的;在乐曲中节奏是由乐音的反复重复而形成的,但在小说中节奏是由叙述表达的重复而构建的。如此理解的话,小说节奏可用热内特在《叙述话语》(Narrative Discourse:An Essay in Method,1980)一书中提出的“频率”(frequency)进行诠释,尤其是适合运用“叙述N次发生N次的事件”和“叙述N次发生1次的事件”两种叙述重复来解释节奏。如果这些叙述重复得以匀称地设置,可以建立一个由被叙述事件(故事层面)和叙述表达(文本层面)表现出来的重复关系体系。这种关系体系可以在小说中建立一种具有节奏性的叙述样式。有鉴于此,对福斯特小说的叙述重复节奏(rhythm of narrative repetition)的分析不仅必要,而且很有意义和富有成效,因为本书能够帮助我们进一步揭示福斯特小说的节奏性叙述样式,使我们能更好地鉴赏其小说的特性和艺术美。
简言之,本书是以福斯特的“简单节奏”和“复杂节奏”理论以及热内特的相关叙述学理论为指导展开对福斯特小说的节奏研究。本书得出的结论是,作为小说家,福斯特的最杰出成就之一体现在他对不同类型节奏的精湛创造上,这无疑使福斯特的小说获得了像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那样把小说从内部缝合起来的艺术效果,而且还通过叙述节奏的巧妙运用,构建了独特的节奏性叙述样式,增强了小说的艺术美感。尽管福斯特小说中每一类节奏都在增强作品的节奏效果及其艺术美感方面起到了各自应有的作用,然而,这四类节奏——“简单节奏”“复杂节奏”“叙述运动节奏”“叙述重复节奏”——结合起来所建立的既复杂又匀称的节奏样式体系赋予他的小说交响乐特质[1],使我们阅读他的小说就仿佛在聆听贝多芬或瓦格纳的乐曲。难怪福斯特最钟爱贝多芬和瓦格纳,同时他也是这两位音乐大师的精神继承者。
注释
[1]参见张福勇、王晓妮《论E.M.福斯特小说的“交响曲式”复杂节奏》,《东岳论丛》2014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