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贫困治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广安实践
- “精准扶贫广安模式研究”课题组
- 9475字
- 2025-04-08 21:11:02
三 广安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战略实施
基于新时代广安市脱贫攻坚的总任务、总目标,为实现2020年广安市32.48万贫困人口全面脱贫,确保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广安市委市政府坚持顶层设计、统筹全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的重要论述的核心精神,在国家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指引下,结合广安贫困产生的具体原因,制定实施具有广安特色的精准扶贫战略,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以精准、高效、先进的扶贫策略和技术手段助力广安突破贫困治理的瓶颈,在扶贫开发工作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关键时期,举全市之力,打赢、打好广安脱贫攻坚战。
(一)广安精准扶贫战略的整体设计
广安精准扶贫的战略布局是从精准扶贫的任务目标、实施方案和保障支撑三个维度进行顶层设计和实施方案的制定,具体如图0-7所示。精准扶贫的核心要义是精准化,因此精准扶贫的核心任务目标即要实现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对于精准识别的目标要求,具体的实施方案是通过对扶贫对象的建档立卡,并建立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扶贫大数据库,实现对帮扶对象的精准识别和对致贫原因的分类识别,方案的实施需要国家、省级层面的制度设计支持,基层人力的投入和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优势的充分发挥,为精准识别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支撑。

图0-7 广安精准扶贫战略布局设计框架
精准帮扶,是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针对扶贫对象的不同情况、致贫的不同原因制定差异化的扶贫策略、采取精准化的扶贫帮扶行动。同时,党委政府部门在开展扶贫帮扶行动中应确保专业人才、组织机制、资金投入精准到位,以保障精准帮扶目标的实现。
精准脱贫,是精准扶贫战略布局的最后一环,也是精准扶贫战略实施的最终目的。对扶贫对象是否真正摘掉了贫困的帽子,应有严格的脱贫评估程序对其进行甄别和审核。对于“真脱贫”者可进一步助力其迈向小康,并辅以相应补充政策严防其再次返贫,若出现返贫现象,则应再次作为扶贫对象重新进入扶贫信息系统,以在精准扶贫战略体系下实现真正脱贫;而对于未脱贫者,应继续保留其信息在扶贫信息系统中,并对其未能脱贫的原因和困境进行精准识别,重新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策略。在这一过程中,同样需要明确的考核标准,可行的评估机制体系,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程序设计保障精准脱贫目标的实现。
(二)广安精准扶贫战略的具体实施
1.贫困识别
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是精准扶贫战略实施的首要前提和基础,精准识别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对帮扶对象的精准识别和致贫原因的分类识别,精准识别的实现则是基于对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开展以及电子信息档案的建立。
广安市建档立卡的对象主要集中在贫困户和贫困村,对不同层面的扶贫对象有不同的识别标准和识别程序。对贫困户的识别工作,是依据国家农村扶贫标准,即以2013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736元(2010年2300元不变价)为广安市对贫困户的识别标准。贫困户的识别程序为:农户自愿申请→民主评议→第一次公示→乡镇审核→第二次公示→区市县政府审定→公告。贫困村的识别标准定为“一高一低一无”,即行政村贫困发生率比全省贫困发生率高一倍即17.2%以上,2013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0%即4737元以下,行政村无集体经济收入。贫困村识别程序为:自愿申请→乡镇审核→第一次公示→区市县政府审核→第二次公示→市扶贫移民局审核→省扶贫移民局复核→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公告。
对贫困户或贫困村识别结果的公告期满之后,在省、市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区市县人民政府统筹安排有关帮扶资源,提出结对帮扶方案,明确结对帮扶关系,落实对贫困户(或贫困村)的帮扶责任人(或帮扶责任单位);由乡(镇)人民政府指导,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或帮扶责任单位)结合贫困户(或贫困村)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帮扶计划;在县级扶贫部门的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等为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扶贫手册》(或由帮扶责任单位为已确定的贫困村填写《贫困村登记表》),再陆续完成将数据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系统、联网运行、数据更新等工作,进而全面完成建档立卡的工作。
此外,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的建立,有力地增强了精准识别的高效率和准确性,促进了扶贫数据库的建设。随着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的逐渐完善,扶贫大数据的资源价值将更加凸显,大数据助力下的精准扶贫对于增强扶贫策略的精准性、有效性、科学性以及促进脱贫评估的智能化和先进性具有积极意义。
2.扶贫举措
对脱贫需求的精准掌握和对致贫原因的分析结果,是制定扶贫措施的重要依据。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之上,根据贫困村、城乡贫困户脱贫需求,因人因地施策、依致贫原因施策、依贫困类型施策,产业发展扶持到村(社区)到户,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到村(社区)到户,致富能力提升到村(社区)到户,做到扶贫措施精准到位。
目前,广安市农村贫困具有“面宽、量大、程度深”的突出特点,面对增收难、住房难、行路难、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以及不断涌现的因病、因残、因灾致贫返贫的现象,广安市委市政府带领下属各级扶贫部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的重要论述精神的前提下,在中央、省委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着眼于“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在统筹全局的同时,结合广安各区市县实际的贫困状况和致贫因素,建立了“555”脱贫攻坚机制的广安脱贫战术,全力以赴迎战脱贫攻坚。“555”脱贫攻坚机制,是指五大扶贫工程、五大攻坚行动和五大机制创新,三者彼此联系、相辅相成。五大扶贫工程是指住房扶贫、产业扶贫、基础扶贫、生态扶贫和智力扶贫。五大扶贫行动是指移民搬迁安置、政策兜底、医疗救助扶持、文化惠民扶贫和社会力量扶贫。五大机制创新是指督查问责、联席会商、投入增长、资产扶贫、绩效评估。“555”脱贫攻坚机制的具体实施和帮扶定位,必须与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及当地的贫困特征相联系,才能真正践行精准扶贫战略的精准化理念。
第一,全面加强保障贫困户衣食住行的基础建设。对于连生活最基本的衣、食都不能保证的贫困户,由政府兜底,采取定期发放食物、衣物和棉被等方式帮扶。对于住房存在困难的贫困户,实施住房扶贫工程,确保贫困户住有所居、住得安全、住得舒适。在具体举措上,对无房户、危房户、居住在沿河两岸和山地有灾害安全隐患的及自愿新建并拆除旧房的复耕户,集中新建一批;对不愿意拆除老村庄院落旧房的复耕户,改造一批;对有特色、有文化底蕴的村庄院落保护完善提升一批。通过政策倾斜和提高补助标准,推进危房改造;全面推进农村廉租房建设,采取优先使用国有和集体闲置房源、协商租赁或回购农民闲置房屋和新建廉租房三种方式,保障贫困群体的住房需求。对基础设施落后的贫困村,实施基础扶贫工程,如加强贫困地区交通建设、加快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升供水保障水平、逐步推进电力信息网络和互联网全覆盖等。而对于生存环境恶劣、生态环境脆弱、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地方,以及居住过于分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难的地方,实施移民搬迁安置行动,并与新型城镇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相结合。
第二,对于因病致贫的贫困户,重点实施医疗救助扶持行动。资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等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加大对因病致贫人群的政府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水平。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加大贫困户、残疾人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力度,对重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除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之外,对需要个人负担的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给予救助。在具体实施中,广安市针对住院报销、住院救助制定了相应的帮扶方法,出台了“十免四补助”的帮扶政策。
第三,对于具备劳动能力但缺乏增收能力的贫困户,重点实施产业扶贫、就业帮扶,创新集体经济形式带动增收。具体体现在,着重发展特色现代农业,如因地制宜发展粮油、蔬菜、果品、药材、茶叶、畜牧、水产等特色种养产业;加强贫困村农业招商,引进业主带动贫困村产业发展;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突破口,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着重发展乡村旅游促增收,如依托贫困地区特色优势旅游资源,扶持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大力发展生态观光、特色乡村旅游和红色文化等专项旅游;实施乡村旅游提升行动计划,大力促进乡村旅游转型升级;推动文旅、农旅、体旅深度联合发展,把旅游产业培育成为增收脱贫的富民产业。同时,加大旅游商品开发力度,支持创建旅游扶贫示范区、特色旅游示范村和民宿旅游达标户,发挥旅游产业对脱贫增收的带动作用。此外,着重加强就业帮扶力度,如办好贫困县职业学校,提升职业培训能力;开展免费就业创业培训,通过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方式,解决就业创业难问题;鼓励贫困群众就近就地务工,鼓励支持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等,引导贫困群众依靠自身力量多渠道实现增收致富,同时振兴农村经济、促进新农村的建设。
第四,对于因学致贫的贫困户,重点实施教育资助、智力扶贫。具体举措如逐步提高贫困地区幼儿保教费减免比例,对贫困家庭子女免收保教费;实施基础教育巩固提升计划,让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接受教育;教育助学大力向贫困户倾斜,减、免、助、补费范围全部覆盖贫困户学生家庭,确保每一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五,将因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户,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通过社会保障实施政策性兜底扶贫。具体举措如集中供养保障特困人口、两线合一保障基本生活、临时救助保障突发事故、区级低保保障边缘人群等。
第六,通过基层党建引领,针对贫困地区人口普遍文化素质偏低的现状,开展文化惠民扶贫行动,坚持扶贫与扶志并重。具体举措如通过创建“新家园、新生活、新风尚”,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习惯;文化产业、文化事业专项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快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等文化场所建设,建设幸福美丽新村文化院坝;推进“视听乡村”、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实施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注重民间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挖掘工作,加强农村古村落、古建筑的保护维修。
3.脱贫评估
(1)脱贫标准和程序
对于贫困人口和贫困村的精准脱贫,广安市设有统一的、严格的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贫困人口退出须由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层面的退出标准是“两不愁,三保障”,即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四川省设定的退出标准是“一超六有”,即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在此基础上做到户户有安全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贫困人口的退出程序为:由“两委”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村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乡(镇)人民政府初审→报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或第三方开展评估检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退出→在贫困户所在行政村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县、市逐级上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11月底前完成)→在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省“六有”大数据平台中销号。
贫困村退出须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层面的退出标准是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四川省设定的退出标准是“一低五有”,即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在此基础上做到村村有集体经济收入、有硬化路、有卫生室、有文化室、有通信网络。贫困村的退出程序为:村“两委”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或第三方评估机构初审→在贫困村所在乡(镇)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或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评估检查→市级政府批准退出→在贫困村所在县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上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在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省“六有”大数据平台中销号。
贫困县退出须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层面的退出标准为“一低”,即全县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四川省设定的退出标准是“一低三有”,即全县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在此基础上做到乡乡有标准中心校、有达标卫生院、有便民服务中心。贫困县的退出程序为: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申请→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或第三方机构初审→上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核查→省级公示→分类审批(国家级贫困县上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经评估检查合格后,由省政府批准退出;省定贫困县,经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省政府批准退出)。
(2)考核评估的机制
脱贫成效的考核与评估包括三个部分。首先是退出验收。对贫困人口,主要检查两个方面:一是指标是否达标(“一超六有”);二是程序是否合规(查看工作轨迹)。主要方式为“组建工作组逐户检查或委托第三方入户核查”。对贫困村,主要检查两个方面:一是指标是否达标(“一低五有”);二是程序是否合规(查看工作轨迹)。主要方式为“组建工作组逐村核查认定,委托第三方抽查再评估”。对贫困县,主要检查两个方面:一是指标是否达标(“一低三有”);二是程序是否合规(查看工作轨迹)。主要方式为“工作组检查和第三方抽样评估(国家第三方评估重点检查‘四率一度’)”。
其次是年底考核。由省委、省政府对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一年一度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减贫成效(权重为65%),主要考核贫困人口、村、县年度减贫计划完成情况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额及增长率,数据来源于系统提取和统计部门提供;二是精准识别(权重为10%),主要指标为识别精确度和退出精确度,数据来源于第三方评估;三是精准帮扶(权重为10%),主要考核“五个一”全覆盖情况和群众满意度,数据主要来源于第三方评估;四是扶贫资金(权重为15%),主要考核中省扶贫资金安排、使用、成效及本级投入和扶贫小额信贷发放情况,数据主要来源于财政、扶贫部门。牵头单位为省脱贫办,具体实施为“部门评价+第三方评估+综合评价”。主要方式为系统提数据、现场核实情、乡级调档案、延伸查轨迹和第三方抽样[参见《四川省市(州)、贫困县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年度考核办法》]。
最后是进行专项评估。以是否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为衡量依据,以抽样调查的方式,重点核查“四率一度”五项指标。评判标准为:抽样错评率在2%以下,抽样漏评率在3%以下,抽样错退率在1%以下,贫困发生率在3%以下,抽样群众认可度在90%以上。五项指标具体的计算方法分别为:①抽样错评率=抽样错评户数/抽样贫困户数×100%,错评户数是指抽取的贫困户中不符合建档立卡识别条件的农户总数;②抽样漏评率=抽样漏评户数/抽样贫困户数×100%,漏评户数是指符合建档立卡条件但未纳入贫困户的农户总数;③抽样错退率=抽样错退户数/抽样脱贫户数×100%,错退户数是指没有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困难,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无保障的在建档立卡系统中已标注退出的贫困户总数;④贫困发生率=未脱贫人口/农业人口×100%+漏评率;⑤抽样群众认可度=抽样满意户数/抽样户数。
(三)广安精准扶贫战略的支撑保障
1.顶层设计制度保障
广安精准扶贫工作是在一定的顶层设计和制度保障下实施的。对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全面贯彻了中央、省委精准扶贫战略的核心精神,国务院扶贫办印发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全国扶贫开发信息化建设规划》,以及四川省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四川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等构成了广安精准识别、扶贫信息系统建设的顶层设计。随着精准扶贫工作的逐渐开展,广安打出“3+N”的组合拳,“3”即《中共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N”即“N项专项计划年度实施方案”。各项规划文件的陆续出台,为广安扶贫行动的精准实施提供了作为顶层设计的重要指引和制度保障,各项扶贫策略如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产业发展促脱贫如何在实践中精准实施等,都有顶层设计文件,如省级层面印发的《设立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的总体方案》《四川省贫困村贫困户产业扶持周转金管理办法》《四川省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工商资本)带动脱贫攻坚的意见》等。
2.政府领导人才投入
中共广安市委在《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贫困地区党委、政府要把扶贫攻坚作为中心任务和‘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配强贫困地区扶贫机构和各级领导班子,注重从扶贫开发工作一线选拔干部,选派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一心为民、干在实处的干部担任区市县、乡镇党政领导,有针对性地配备熟悉现代农业、旅游发展、村镇建设、农村金融、群众工作等方面的领导干部。对扶贫实绩突出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对扶贫开发攻坚措施不力、成效不佳的党政领导要及时调换。对扶贫帮扶和驻村帮扶重视不够、工作不实的部门领导要严格问责”。
精准扶贫的各个环节都离不开政府组织的有力领导和人才的大力投入,在精准识别的环节中,需要大量基层工作人员负责扶贫信息的采集、汇总;扶贫策略的制定和实施,需要贫困地区扶贫机构和各级领导班子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丰富的工作经验,以统筹全局、精准定策、组织实施。广安在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中充分落实了“五个一”帮扶:每个贫困村有1名责任领导、1个帮扶单位、1名“第一书记”、1个驻村工作组、1名驻村农技员。广安市贫困村“五个一”和非贫困村“三个一”的帮扶对接情况如附表2所示。
3.扶贫机制构筑保障
广安市建立了五大扶贫机制,以保障精准扶贫战略的有效实施,提高精准扶贫的实效。五大扶贫机制具体是:督查问责机制、联席会商机制、投入增长机制、资产扶贫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扶贫机制的创新实施保障了精准扶贫战略的有效实施。
督查问责机制,即实行“市级统筹,区市县、乡镇抓落实”的扶贫开发管理体制。市级统筹做好组织动员、进度安排、资金管理、推动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区市县是扶贫开发攻坚的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实施主体、管理主体,主要做好扶贫力量组织调配、项目资金运行管理、帮扶措施督促落实、建档立卡信息统计等工作。乡镇、村(社区)主要做好组织和带领群众推进扶贫项目实施、登记造册、监督管理、信息反馈等工作。区市县、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是扶贫开发第一责任人,要与上级党委、政府签订脱贫责任书,向上级专题报告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制定扶贫攻坚项目台账。下放扶贫项目审批权限,全面落实扶贫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制度。将扶贫攻坚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督办事项,加大督查力度,每季度督查一次,确保扶贫工作落到实处。建立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制度,定期开展全面审计,支持社会舆论监督,防止挤占、挪用、贪污浪费和虚报冒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
联席会商机制,即建立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由有扶贫任务的市级部门、各区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负责全市扶贫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工作任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协调议定重要问题、重大事项等。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扶贫移民局,负责处理联席会议日常事务。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区市县(园区)每季度要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定期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编发工作信息。各区市县(园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扶贫攻坚的领导。各级扶贫部门是扶贫攻坚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起牵头职责,加强工作协调,抓好任务分解,强化工作督查,推动工作有序进行。
投入增长机制,即整合民生资源,重点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对同一区域涉农资金同步投入、集中使用,项目资金尽可能由县级统筹。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逐年增加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新增财力优先保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支需要。到2020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计划在2015年的基础上翻一番。区市县政府要逐年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其增幅不低于对农业投入的增幅。深入推进金融扶贫,贫困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信贷投放,确保贫困县每年各项贷款规模高于上年。用好两大扶贫特惠金融产品,每个贫困户按照3年5万元的标准,实行免抵押担保、基准利率放贷、扶贫资金贴息、县建风险金补偿的小额信贷政策;用好国家农业发展银行移民搬迁发债和信贷政策。大力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探索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引导社会资本投向贫困地区。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支持农村发展资金互助合作。
资产扶贫机制,即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引导贫困村将集体资产、贫困户将承包土地和个人财产入股,采取委托经营、合作经营等方式,确保贫困村和贫困户多渠道增收。探索投资收益扶贫模式,将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量化给贫困户,将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村或将农民合作社形成的资产划出一部分,采取优先股的方式量化到贫困户,实行贫困户收益保底、按股分红。探索理财收益扶贫模式,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可将无指定用途的扶贫捐资或安排到户的扶贫资金,采取委托经营的方式,帮助其获得理财收益、分红收入。
绩效评估机制,即制定减贫验收办法,明确贫困户脱贫标准、贫困村减贫标准和贫困县“摘帽”标准,完善扶贫开发统计与贫困监测制度。加强对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落实取消对限制开发区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地区生产总值考核的规定,完善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把扶贫成效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目标。对完不成攻坚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将扶贫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和市、县部门的绩效考核。加强对行业扶贫工作的考核和对定点帮扶工作的督查,对每年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通报。
4.扶贫资金精准到位
“以县为主体,加大资金整合使用力度,把扶贫资金精准投放到村(社区)到户,增强资金使用的针对性”是广安精准扶贫工作的基本要求。在年底考核时,中央、省级扶贫资金的安排、使用、成效及本级投入和扶贫小额信贷发放情况都是考核的主要内容。资金利用贯穿于精准扶贫战略的各个环节,扶贫资金的精准到位、精准利用是保障精准扶贫战略能够顺利有效实施的关键因素。如产业发展促脱贫的策略提供了四种主要的资金扶持政策,包括:到户产业资金,给予年度计划减贫的贫困户3000~5000元/户补贴;产业扶持基金,贫困户可向村委会借款,最高不超过1万元,借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资产收益扶贫,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合作社形成的资产量化到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贫困户通过评级授信,可申请使用扶贫小额信贷,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贷款额度不超过授信额度且最高不超过5万元。各类产业扶持资金能否精准到位并被精准利用,决定了产业发展促脱贫战略能否顺利实施。为建立健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广安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安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监督检查办法》,建立了专项扶贫资金预算逐年递增机制,以规范扶贫资金(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提高扶贫资金(发展资金)使用绩效,完善了财政扶贫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