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杨金钟

中国已有70余万名执业律师,数量上足够庞大。但按发达国家标准衡量,能称得上合格或优秀者凤毛麟角。一个最核心的指标是绝大多数律师不具备理性思维能力。

“真、善、美”是人类不懈追求的终极目标。而几千年来中国文化对“善”与“美”情有独钟,“真”却备受冷落。于是乎,英国学者李约瑟于1905年提出了著名的“李约瑟之问”,我国著名物理学家钱学森于2005年提出了著名的“钱学森之问”。两个问题的外延有区别,内涵核心却是一致的,而提出的时间整整相跨了一百年……

李约瑟之问的核心是:“尽管中国古代对人类的技术发展作出过很多重要贡献,但是为什么科学和工业革命没有在近代的中国发生?”

钱学森之问的核心是:“为什么我们的学校总是培养不出杰出的科技创新人才?”

关于李约瑟之问,爱因斯坦、罗素、杨振宁都从不同角度进行过非常精辟的阐释和解答;而钱学森之问,至今没有人真正作出过实质性的阐释和回答。非不能也!实不可也!

现代科学之所以诞生于欧洲,根本原因有两条:一是欧洲自古希腊时期就诞生的形式逻辑学及逻辑思维能力,换言之就是理性思维能力;二是从泰勒斯、欧几里得、伽利略、牛顿到爱因斯坦,为了求“真”而刨根问底的实验、论证能力。从毕达哥拉斯的“万物皆数”,到现代“基因工程”,一切都追根溯源,一切都以实验结果进行验证,一切都以实验数据和数理论证支撑……

现代科学的根源在欧洲,现代律师的祖庭也在欧洲。现代律师与中国古代讼师实际上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种族”,就像中国古代以商鞅为代表的法家学派与现代西方社会的法治理念不可同日而语一样。因此,中国律师从文化基因上就存在着缺陷。

我做了三十多年执业律师,办理过的案件数以千计。案件结果虽不敢说“常胜将军”,技术上却敢说“每个案件都有所突破,不论理论还是技术都无遗憾”。案件不论大小,我所提出的辩护、代理观点,我所撰写的法律文书都达到了常人难以企及的高度。与绝大多数同行相比,完全可以“一览众山小!”

三十多年执业生涯,感悟最深的莫过于我在大学中文系学习时,形式逻辑课程考试全系第一。正是大学期间打下的深厚逻辑学功底,三十多年来一直伴随我不论在唇枪舌剑的法庭上,还是在险象环生的谈判桌上,乃至面对芸芸众生的讲学课堂,总能驾轻就熟、游刃有余,滔滔不绝!

律师是一个绝对需要理性的行业,更是一个需要高认知层次的行业。培养理性思维,首先是抛弃感性的惰性,其次是必须精于形式逻辑学。可惜的是,自进入21世纪,大学的逻辑学教育一直处于退步和被边缘化状态。自我们之后的新生代律师,在学校没有接受过硬的逻辑学教育,自己又无意识主动学习研究,逻辑学几乎是空白,理性思维能力自然可想而知。

培养高层次的认知能力,不但需要广博的知识储备,更需要严谨的理性思维能力。新生代律师普遍学历较高,但能力并不能与学历相匹配。过度追求专业化又丧失了走向高认知层次的基础。中国律师与发达国家的律师相比肩,任重道远!

三十多年执业生涯,除了辩护词、代理词、商务合同、法律意见书这些业务文书外,也断断续续写了一些文章。既是个人业务的历程,也是个人心路的总结。作为前辈,有必要留给后辈律师一点经验,不求成一家之言,但愿能有所启迪;作为律师,有义务为法治社会建设作一点贡献。

遂将这些年撰写的一些自认为有见地的文章结集出版,按照类型分为“上篇:术业专攻”和“下篇:制胜之道”两个部分,是为序。

理性,走向文明的必由之路!

理性思维,真正优秀律师的必须素质!

2024年4月10日于宁夏吴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