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起诉和受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 法律法规编辑中心编
- 1344字
- 2025-02-25 17:35:18
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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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