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虽然已经暗淡下来了,但是离人们睡觉的时间还有一段距离,在这期间张百岚又拿了几块烙饼回来。
即使是梆硬的烙饼三人也吃的津津有味,这也算是对他们的一种补偿,毕竟模样大半天不可能没有怨言,他们不说出来那就用物质点的东西补偿就好了。
吃着烙饼的张百岚忽然发现衣店的不远处就是书店,张百岚推了推眼神有些涣散的罗根果,让他顺着视线看过去。
“喂,罗根果我们干完这一票有时间,去那里借点东西吧。”
看着张百岚渴望的目光,又说出这么文酸的词,罗根果不由得觉得好笑。
“借?你是想说偷吧,我们和茉莉花不会做这种事情。”
“什么,你在逗我吗,昨天晚上摔倒头忘事了?”张百岚有些不可思议的看着睁眼说瞎话的罗根果。
但罗根果表情有些严肃的说道:“这不一样,阿飞,这不一样。”
“我们拿吃穿是为了活下来,但是拿财物就不一样了,你只要拿一次就会拿第二次,直至为了钱财杀人。”
旁边拿着树枝在地上画圈圈的茉莉花,向张百岚说明他们的观念。
可张百岚有些不理解,或者说是没想到农业时候如此贫瘠的物质条件下,竟然能诞生出有这种想法的乞丐,除非对面的这两个家伙从小接受的教育很好。
他指的教育不是仅仅是知识还要有一批同样观念的人带着他们,也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他们的异类,或者是他们说谎了,他们根本就不是乞丐。
难不成他们真是那天士兵封城的目标?可惜张百岚以为这件事过去了所以也没好好打听这件事的来龙去脉,不过书他是一定要偷的,知识永远是昂贵的,想要靠工作买这辈子都可能买不了几本书。
“说得很好听但偷就是偷,你们为了活命而偷盗,我为了知识而偷盗。你懂吗在一些人看来后者比前者更重要,他们一般都会说读书人的事不算偷。”
不知道是不是唬住他们了,在张百岚说完后两人无言许久,直至衣店的人走得差不多了才动身。
三人来到衣店的门口,这次不能直接爬屋顶了但茉莉花会开锁,用他昨天的话解释就是肉铺的锁简直比城主的大门还难开。
很快茉莉花证明了自己没有吹牛,仅仅捣鼓几下衣店的门口就悄然打开,刚一进门茉莉花就狠狠地把头塞进棉衣里面去,
“真是轻松!”
这次开锁如此顺利让茉莉花喜不自胜,除了昨天以外他俩来到这城市就没遇到过几件好事,倒霉的时候蹲一会都有人把他们撵走,忍饥挨饿那么多天第一次感觉到好运来临。
“等等不要把那么多棉衣都拿走。”
见两人把几乎拿得动的都拿上后,张百岚连忙阻止,这精致保暖的衣服算是大件了,属于昂贵的物品的范畴。
昨日盗取肉食无人寻他,那是因为肉这种东西吃下去后就无法从外表看出来,就算被抓到也能强行解释盗贼丢掉的肉被他们捡了,可棉衣就不一样了稍微有点钱财的平民都不一定全家都有一件。
“那怎么办总不能白来一趟吧。”
看着手中舒适无比的衣裳,罗根果也意识到了这东西不是乞丐能拥有的,但是让他放弃,又难以接受。
“要么就只拿一些普通的,要么就拿多一些,离开这里。”
“你可是本地人,舍得离开这里?”
罗根果有些吃惊,故土难离是所有人都会有的情绪,当年要是有选择他俩也不会背井离乡,眼下阿飞没有到那种必须离开的地步,要是忍得了乞丐窝的气味,过完这段寒冷的日子不是难事。
如果是以前的阿飞确实会有一种故土难离的情绪,但觉醒之后他明白想发展更好,多薅点羊毛离开这里才是真正的出路。
“别废话了,还是说刚待几天你们就想住这了?明天要是被别人看到一个乞丐有那么好的衣服,后天就是咱们的死期。”
这些话简单易懂再加上两人本就是外地来的乞丐,三人很快挑了几件较好的衣服穿上,顺带拿上几件一看就知道很贵的衣裳,他们已经决定离开这里了。
多余穿不上的衣服,是他们打算拿去典当行卖掉的,即使坐吃空山也够他们吃很长一段时间了。
做完这一切后,张百岚一把把把把住了茉莉花的手,然后看向一边的书店说道:
“之前你可能还有点不愿意,但是现在我们必须要拿点贵些的书,到时候当做路资比棉衣方便带多了。”
“不行!像这种店都不是一般的锁头。”
存放昂贵东西的房间大多都有复杂的锁保护着,像是衣服店这种地方,用简陋的锁是情理之中的,可涉及到金银器具、书画珍品之类的,那种锁就不是普普通通的小贼能破得了的了。
见茉莉花不愿意尝试,罗根果也连忙劝解:“但本地帮会没几个懂木工的,不然这些店早就被撬过了,再说我们还有时间试。”
看来罗根果是摸索过附近的乞丐帮的,以张百岚的认知,稍微有些历史传承的乞丐怎么会少了偷摸拐骗的伎俩,就连他都或多或少懂点偷夺钱财方法,只要不是太多,跑的也够快,很少有人计较一点点钱币的损失,就算是去衙门也不会受理这种小事。
简而言之就是本地还没诞生真正意义上的帮会,大家顶多是聚在一起苟延残喘,现在的日子还算好,没大灾有余力让人们发善心。
三言两语之下茉莉花也同意了去开锁,等茉莉花开始撬锁时才发现,这锁竟然和衣店的锁是差不多的构造。
看了一眼衣店的大门,再看看书店的大门,这两家的木门只有细微的差别,些许的木雕有所不同,看到这茉莉花心里明白了。
这街道的木门估计是用一家木匠所造的木门,只是锁头有些许的调整,像是肉铺那家店的锁就完全难以入手。
拿着自制的开锁器搅动一会后,茉莉花成功的打开了书店的门锁,摸着平时碰不到的书皮罗根果问了一句。
“阿飞拿什么书。”
“这我怎么知道,就挑看上去贵的拿呗。”
“什么?!你不识字还让我们来偷书?”
茉莉花有些炸毛了,如果不知道什么样的书容易出手又方便卖,他们就是进来拿烧火的引子。
“我当然不识字,哪本封装好就拿哪本不就好了,便宜的书难道还用好封装不成。”
话虽如此茉莉花还是埋怨了几句阿飞,没有踩点就随意定下目标会发生很多意想不到的意外,既然做贼就要把所有的意外都考虑到。
依靠书皮装订的外表判断书的贵贱是个好法子,那些书皮简陋摆在柜台之上的多半不值钱,当然一些小而精致的书册也是他们的目标,书本不是衣服可以直观的感受好坏,如果他们踩过点不至于挑三拣四。
所幸偷盗的过程中并未有意料之外的事发生,三人趁着夜色用一块布把能拿上的书都打包了,剩下的要么是藏在箱子之中难以打开,要么是不值钱的散册。
“我打算去最近的一个大城,那里很繁华,不会有人注意到我们的。”
罗根果说起了那座庞大的城市,从人群的络绎不绝,到五六层楼高的塔楼,整条街的商贩,天天都在的集市,还有成群的乞丐……
“还没出城呢,先走出这座城再说吧。”
张百岚不得不打断他越发强烈的兴致,眼下最要紧的问题是离开这里,现在城门肯定不会为他们三个小乞丐开的,不过他知道一处年久失修的城墙段。
和平时期不可能做到三步一岗,只要蹲一会,等巡逻的岗哨走了,沿着破旧的城墙能找到一处狭小的狗洞。
那条狭小的缝隙是被狗钻出来的说法有些离谱,但自从有乞丐那么叫过一次后,狗洞的说法就流传了下来,这条缝隙勉勉强强能通过一个人,像是肉铺偷的食物和书店的书册都得分两三次才能运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