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举牌收购

1993年4月,《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正式推出,其中第四章《上市公司的收购》作出明确规定,购买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5%的时候,应该在3日之内进行公示。

由于沪深两市的上市公司都是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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