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起心动念是想写一本读起来很费纸的书。
十九岁的时候出过第一本书,那时候读大二,大学的日子不值钱,一部分时间读书,大部分时间扯淡,用水浒里的话说,日子真的淡出个鸟来。汉子们寄希望于找个姑娘填满自己,结果谈个恋爱伤春悲秋,愁容惨淡,给女朋友发条短信都要斟酌再三。
这让我想起自己中学时情书写得文采飞扬,催人心肝,转念一想,女人都能打动,是不是也可以到报纸、杂志上骂骂街。最初是在校报校内网站,然后是《萌芽》《第七感》这些报摊里的二次元杀马特,巅峰是《三联生活周刊》。
我们宿舍楼的宿管大爷爱读报,知道我经常收到样刊,就常跟我借。后来有一天晚上,我昏昏入睡,宿管大爷猛然入梦,跟我感叹男寝室废纸,各寝室又没纸了,说罢驾云而去。随后山鬼夜奔,精灵起舞。醒来之后,想写个长篇。
于是盛夏动笔,由秋入冬,一直到第二年的元宵节当晚,白天睡到晌午,晚上熬夜到凌晨,每天几百个字或者几千个字,在不断的自我否定之否定中消耗元气,书写完了,神经严重受损,紧跟着大病了一场。之后想起来,最后那几章纯粹是身体吊着一口气才坚持写完。现在神经还留有后遗症,入睡艰难,时常惊梦。
写完之后把书稿给了出版社,那几年青春文学类的书市场走俏,我不喜欢这个归类,觉得那些花花绿绿的书非我族类。我虽年少,但文字老成,应该划分为纯文学,比如余华苏童。出版社的编辑看着单纯的我,只跟我说了一句,青春文学类的书作者分成最高,像你这种初出茅庐的,能多挣点钱。
出版社本打算那年暑假宣发,挣一波少男少女的钱。结果稿子送去某部门审核,整个漫长的暑假都过去了,审核还没有通过。我问编辑是不是因为少儿不宜,一度很开心自己将成为一个禁书作者。编辑从头到尾翻了好几遍,说,不要做梦了,总在临门一脚急刹车,屁都没有,我看着都着急。
最后延迟到当年的十一月份才得以面市,那一年的冬天特别寒冷,线下渠道都已经凉透了,除了王府井的新华书店,基本上没主动覆盖线下,转而以网络销售为主,亚马逊卖得最好,也下架得最早。
我那一阵子专心休养生息,书稿扔给出版社之后就懒得操心。印刷出版之后,设计制作我都不喜欢,现在偶尔翻出来越看越像盗版。自己家的孩子看着嫌丑,周遭的朋友倒是比较赏脸,每逢照面,都说你家孩子长得眉清目秀。而且因此得了很多便利,上课、跑操虽然总是迟到,但可以一直刷脸。无聊刷人人网,每天都有一堆好友申请。
有个高中女同学大老远跑到我们学校来讨书,知道我慵懒还专门带了纸笔让我签字,我双手一欠,写了句“年方十八,记得等我。”
“签字画押,此书为凭。”
“别当真,兄弟永远十八。”
“生性浮浪。”姑娘抱着书说,“我要留着给我的孙女看,告诉她这是奶奶读中学的时候。”
我看着她心满意足的样子,觉得自己算是做了一件浪漫的事儿。
我们寝室那群鸡贼成精的主儿在之后的好长一段时间,态度也十分谄媚,总以我大病初愈,要调养身体为由,隔三岔五请我吃饭,搞得我虚荣心爆棚,一直到毕业我都被他们的谄媚蒙在鼓里。
出版社曾送了我一大箱子新书,送完师友还存留一大半,被我扔在床底下。毕业的时候,我把箱子从床底下拖出来,空空如也,剩下那几十本书都被寝室那群倒爷卖给了女生宿舍的学妹。
倒爷们哪天想改善伙食了,就掏出两本去女生宿舍换酒钱,而且兜售时打着本校学长的名义,远高于定价,两本书就能换一顿大酒,就这么一本一本的掏空了。倒爷们思虑长远,换来的大酒一顿也没少我的,生生被无赖打了一记闷棍,唯有感叹一句,天黑路滑,江湖复杂,算是走出校门之前吸取的一点人生教训。
来北京以后,有一天大清早,有个姑娘给我打电话说,我有个朋友读过你的书,想看一看你,到你家楼下了,快下来。
我那时刚醒,起床气还没散。照着镜子,看着乱糟糟的自己,实在懒得收拾。最后学着钱钟书的话,装逼地说了一句,你早餐吃鸡蛋了吗?鸡蛋好吃,干吗非要看那只母鸡呢!
姑娘特别生猛地回了一句:“操!”
第一本书对我而言,只不过是单生意,但那一天还是有一丢丢开心的。
我幼功、禀赋均一般,从未觉得有神鬼执我手恣肆挥洒,如果像冯唐一样觉得欠上天十本小说,会被一道雷劈得外焦里嫩。《姑娘好美》原叫《胸大胸小都是姑娘》,本想表达自己一贯的世界观,无论胸大胸小,每个姑娘都是世间无双的。
但我一个朋友说,我只看到了你幻想一手码文字,一手码姑娘的猥琐样子。人心沦丧,唯有更名以正视听。断断续续写了好久好久,再也没有大学那种白开水一样的日子,几番山重水复,好在还是写完了。
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