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丫丫和李明明在玩一个小小的赌博游戏。王丫丫开始分牌,并且定下了如下规则:第1局输的人,输掉他所有钱的1/5;第2局输的人,输掉他那时拥有的钱的1/4;而第3局输的人,则须支付他当时拥有的钱的1/3。
于是他们开始玩,并且互相间准确付了钱。第3局李明明输了,付完钱后他站起来说:“我觉得这种游戏投入的精力过多,回报太少。直到现在我们之间的钱数,总共才相差7元钱。”这自然是很小的赌博,因为他们合起来一共只有75元钱的赌本。
请问,在游戏开始的时候王丫丫有多少钱呢?